轉職問題 - offer

Table of Contents

遇到以下的情況

我在A公司工作八年

後來在今年一月一號順利轉職到B公司

在B公司做了五天後(一月五號),接到心中的理想公司C公司的面試邀約電話

於是請了假去面試 ,在面試的過程中 ,也沒有提到B公司(因為才剛做幾天)

經過幾次的面談最後也順利拿到C公司的OFFER ,但這時候已經過了一個半月了

請問 ,最後在入職的時候 ,如果你拿出A公司的離職證明 ,對C公司要如何說明日期上的差
距呢

有什麼比較好的說法呢? 還是就直接說這段時間我在B公司呢?

想請問各位意見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7-04-08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交代1月1號到4月1號這段空白期嗎?
反正都拿到工作了幹嘛還那麼麻煩想怎麼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