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放假問題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先簡述一下目前公司上班規定

公司採隔周休,隔週的禮拜六要上全天班

這個月則是三個禮拜六要上班(這邊超過雙週84小時部分先不說了)

據我所知隔周休的公司,青年節應該是可以拿到一天彈性假期的(或是當天放假)

但我詢問過主管後,卻說公司以往都沒有放,所以沒有彈性假期。

還說這些假期不是一定要放的,公司可以決定
(這時還提出年假指有規定到初三但是公司還是讓大家放了九天這件事)

我有回說這是規定要放假的,但是他卻說不可能完全照勞基法放假,台灣也沒有公司這樣
(面試時~還再三跟我強調要我放心~公司是很遵守勞基法的)

請問一下,這些假期公司真的是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放的嗎?

另外請問,我們的勞資協議中,有一項"因為業務所需必須加班~不得視為延長工時"

這點可以規避掉雙週84小時嗎?

請問各位版友了,謝謝。

--

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4-04
違反勞基法,剩下敢不敢爭取,有沒有用而已了合約牴觸無
效.
John avatarJohn2013-04-05
我們公司跟你休一樣= =假超少
Kumar avatarKumar2013-04-08
表面上說會走勞基法 那是怕勞工嚇跑
不過會不會真的做 就看業主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