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五離職了
任職的時間大約四個月
全部的同事有留我讓我再考慮看看
跟老闆講時他什麼都沒講就同意
大概是自己不是他要的外向活潑可以把廠商當自己老公or男友講話那種口氣的人吧
(我對男友也沒這麼的撒嬌啊 汗)
之前有發文提過公司的一些不符合勞基法(責任制 沒特休等)的規定
現在遇到的難題是離職原因
才四個月就離職應該也算是做短期吧?!
寫志趣不合會不會不太理想?
換跑道似乎也不太ok
請各位鄉民提供意見給我
有點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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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的時間大約四個月
全部的同事有留我讓我再考慮看看
跟老闆講時他什麼都沒講就同意
大概是自己不是他要的外向活潑可以把廠商當自己老公or男友講話那種口氣的人吧
(我對男友也沒這麼的撒嬌啊 汗)
之前有發文提過公司的一些不符合勞基法(責任制 沒特休等)的規定
現在遇到的難題是離職原因
才四個月就離職應該也算是做短期吧?!
寫志趣不合會不會不太理想?
換跑道似乎也不太ok
請各位鄉民提供意見給我
有點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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