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所寫,由於原公司當初面試工作內容如下作地點︰
1. 協助廠商上載資料
2. 後台廠商資訊維護
於是進去之後做了三天以上工作後,之後就請我翻譯(中翻英 英翻中),兼倒水小妹,
這都算最低時薪,我也認了,原訂說一個月可以在家工作一天,後來也死不賴帳,我先前
有確認過三次,同事也都有聽到說可以,於是最近打算換工作,這幾天索性請假,但我尚
未告知我要離職,主管藉由我的同事告知我如果我沒一個月前告知,薪水會被扣留,我主
要想請教大家的問題是假設我現在以line告知,是否就可以就不用去,或是可能會被索取
賠償?感謝大家,我知道沒尚未告知就很沒職業道德,但希望不要往這方向鞭策,我只是
想詢問是否可能因此被索取賠償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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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協助廠商上載資料
2. 後台廠商資訊維護
於是進去之後做了三天以上工作後,之後就請我翻譯(中翻英 英翻中),兼倒水小妹,
這都算最低時薪,我也認了,原訂說一個月可以在家工作一天,後來也死不賴帳,我先前
有確認過三次,同事也都有聽到說可以,於是最近打算換工作,這幾天索性請假,但我尚
未告知我要離職,主管藉由我的同事告知我如果我沒一個月前告知,薪水會被扣留,我主
要想請教大家的問題是假設我現在以line告知,是否就可以就不用去,或是可能會被索取
賠償?感謝大家,我知道沒尚未告知就很沒職業道德,但希望不要往這方向鞭策,我只是
想詢問是否可能因此被索取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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