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些原因稍微修了一下文~
不曉得能不能PO在這邊……
不妥的話煩請告知,
我會再刪文的。
最近在某公益團體找了個PT來做,
面試時算是頗順利、以前的工作經驗也有加到分,
加上他們一時突然缺人,
所以就很順利的被錄用了。
但在錄用之後,
報到並要我填寫人事資料時,
才告訴我每個新進人員都一定要參加一次自費的過夜培訓,
(約幾百塊的食宿費)
然後每個月會有大概一次的會議是一定要參加的,
但是不給薪,
而且不參加的話要扣錢!
雖然說我能理解非營利事業在經費運用上相當拮据,
而且我也不是會隨便請假不去開會的人,
但對於目前只靠這個PT過生活的我來說,
這種做法實在無法讓我接受,
當時我就直接反應了我的想法。
(1.新人培訓應該是由公司出資,而非員工;
2.會議並未支薪,扣錢並不合理)
不過我的主管似乎沒有決定權,
必須要再上到更高一級的負責人才能回應我這部分的問題;
目前也只說上層的主管會再找我談會議請假是否扣錢的問題,
但自費培訓似乎是已經確定無法更動的事了,
正在考慮要不要在談會議的事情時也順便反應這件事……
雖然說這份PT本來就是我為未來鋪路的過渡期工作,
想說既然要打零工就找個有意義一點、能夠助人的工作吧!
而且在愛心事業為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付出是一件我很開心也很有熱忱的事情,
最近做了幾天,
也覺得很愉快,
只是仍覺得愛心不該被無限上綱,
所以想來問問大家的想法……
有沒有別的比較好的做法或溝通方式呢?
因為和愛心服務的個案已經建立信任關係了,
不太想貿然離開傷害到他們 囧"
而且我問了培訓內容,
對方居然不回答我,
只模糊的說了會請人演講、有一些互動之類的,
讓我有點不舒服……
好吧,
這大概是小請教加上一些碎碎念的抱怨,
感謝看完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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