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扣薪後的選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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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板上曾po文關於現任公司事假扣薪的方式
上週回國後一早會計內線給我告知有幫我詢問主管
得到的答案還是維持不變
也就是請事假是全薪/該月實際工作天數
但blabla的跟我說公司的中秋獎金有8000元之後也會有年終
大致上的含義是不要看眼前失去的小錢 公司給的獎金一向都不錯

請問大家會如何選擇?
A.牙一咬忍一時風平浪靜,賭之後的公司獎金會給的不錯
B.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合理就該爭取到底


經過兩天的深思熟慮覺得還是無法認同公司的做法
所以打算明天親自跟主管再次提及無法接受公司的事假扣薪計算
畢竟當初面試時我問休假的問題主管告訴我都是依照勞基法規定
當然還包括工作上一些瑣碎累積的問題導致對這份工作漸失熱情
如果主管仍然堅持不合理的扣薪計算那麼我想或許該選擇提離職
當然,提離職後我也會去勞工局申訴
比較好奇的是申訴後是能拿回被多扣的薪水嗎?
還是公司單純被台北市政府罰錢呢?


題外話,看到前幾篇有人在問辦公室設在住家能不能接受
現任公司也是位在住家社區內
8月份的公司普渡是跟著社區普渡一起進行
禮拜日還被主管叫去無薪參與
除了社區本身地理位置算佳外我覺得一無好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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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9-03
假日被叫去幫忙普渡被要算是加班啊
Doris avatarDoris2019-09-04
建議你蒐集好證據再跟主管攤牌,具體就要看你要申訴的
項目,順便跟主管說一句不要為了眼前年終的小錢,讓慣
老闆充斥職場壓榨勞工,你也不過是個領薪水的打工仔罷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9-05
不想幹的最大 證據充足又被裁罰的話錢是要補給你的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9-09
不然你可以再用民事提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