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今年九月中離職(年資三年),兩個月前有告知主管有事09.08-09要請兩天假,本想
用特休跟補休,但主管以人力不夠,說無法給我休,後來想說請事假,讓公司扣錢,請假
程序已送,但主管遲遲不簽核,那我那兩天不出現在公司,可行嗎?主管不給假合法嗎?
謝謝各位大大
ps:特休還有一天未休,我們的加班時數是可選擇日補休的,但一直都無法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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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特休跟補休,但主管以人力不夠,說無法給我休,後來想說請事假,讓公司扣錢,請假
程序已送,但主管遲遲不簽核,那我那兩天不出現在公司,可行嗎?主管不給假合法嗎?
謝謝各位大大
ps:特休還有一天未休,我們的加班時數是可選擇日補休的,但一直都無法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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