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個健保給付的問題
由於跟前一間公司處的不甚愉快
所以在1/30寫信給主管表達與公司規定很多地方無法適應
然後就被人資叫上去聊天 並表達有想離開的念頭
2/2星期一早上就被請去辦離職
今天2/5收到一月的薪資單
說一月的勞保調漲10%
而健保要由我接下來的公司去追朔我未繳的月份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正常的嗎?
因為就我的認知
我一月的勞健保應該都是由原公司付的才對啊
希望能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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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跟前一間公司處的不甚愉快
所以在1/30寫信給主管表達與公司規定很多地方無法適應
然後就被人資叫上去聊天 並表達有想離開的念頭
2/2星期一早上就被請去辦離職
今天2/5收到一月的薪資單
說一月的勞保調漲10%
而健保要由我接下來的公司去追朔我未繳的月份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正常的嗎?
因為就我的認知
我一月的勞健保應該都是由原公司付的才對啊
希望能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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