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訓練後的賠償金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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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個人因素有離職的打算

但當初有跟公司簽訂訓練合約

有些賠償金的問題,就遲遲不敢動作

想詢問一下相關合約的問題



當初接受公司訓練

有三天的課程講習及差不多一個月的現場實習

三天的課程由公司安排住宿及交通

一個月的實習是直接到公司售出產品的施工工地做安裝調整

受訓完成後需簽約才能有每個月3000塊的職務加給

合約兩年,約期滿前離職需做賠償

合約上的離職補償金計算方式:

於訓練課程結束日起算一年內離職者
應返還公司本訓練課程之所有相關訓練費用及已領取之工作津貼
於第二年離職者
應返還公司本訓練課程之所有相關訓練費用之50%及已領取之工作津貼

簽訂合約到現在已經走了20個月


我的疑問:
1. 每個月的3000職務加給津貼算簽約金嗎?
或訓練本身就等同簽約金?
又或這樣的合約沒有簽約金問題?
2. 補償金的計算方式中提到的訓練費用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計算
因為一個月的實習我們也是在做公司工作
甚至也算幫公司省下一筆外包費用
我想跟三天的住宿與交通開銷應該會多不會少吧?

最後其實也只是想知道我是拿了6萬塊就能贖身還是得花更多才能離開

希望有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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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3-11
照合約,除非嚴重不對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3-15
訓練費用也只能用問的了,如果過高、不合理可以再商量,
或是走法律途徑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3-18
字面上看起來就是要賠3000*20/2=30000元 + 訓練費?元
至於那一個月就看你有沒有領所謂的職務加給,沒的話應該
Emily avatarEmily2020-03-19
就等同於普通工作而已。誠如樓上所言,就看訓練費用合不
合理了
Susan avatarSusan2020-03-22
電梯業 對吧?
三大廠對吧
Jacky avatarJacky2020-03-22
依訓練費用合理性來看~如果不合理法律上也不用賠那麼
多,只是要看你們要不要鬧那麼遠跟公司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