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鮮人該不該在求職郵件內註明因病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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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會新鮮人,因為健康因素剛從大陸辭職回台灣休養及找新工作,但大陸那份工作只
有5個月,再更前一份工作只有6個月(實習)。

不希望讓雇主覺得我是混不下去才換工作,也不希望因此連面試機會都沒有。請問各位前
輩們建議是否需要在自薦信(cover letter)或郵件裡提到此事?謝謝~

*備註:此病對日常生活並無大礙,只有吃東西時會影響,需要2-3週回診一次,可以正常
工作。

第一次用手機發文,如排版亂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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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2-21
越描越黑
Megan avatarMegan2019-02-26
重點是你做什麼事啊 沒幹事就不用寫了
Eden avatarEden2019-02-27
不用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3-01
不用 不如想一下要怎樣把劇本寫好看一點
Lily avatarLily2019-03-02
不如說沒工作經驗
Tracy avatarTracy2019-03-02
不用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3-04
不要。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3-06
沒差,面試能解釋的過去就好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3-08
除非你的長處新公司非常需要,否則提了更糟
Kama avatarKama2019-03-12
絕對不要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3-15
不用特別提
Jack avatarJack2019-03-19
履歷就盡量隱惡揚善吧,沒必要提的都不要提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23
要固定請假回診的就說,這是躲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