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文,猛然發現我當時似乎被公司坑了,
老闆一發現我懷孕後,開始找機會整我,
老闆本來是想用羞辱我的方式逼退我,
後來我再三堅持下,終於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當時會計進來跟我說明資遣會有那些錢,
資遣費+預告10天+2個月產假
因為公司很少有人可以拿到非志願離職證明,
(大多都是被老闆娘逼退的)
加上我覺得會計蠻中立的,
所以就沒太注意法規的部分
剛剛才發現跟newface大說的不一樣啊!
都過1年半了,我現在去申訴來得及嗎?
手邊什麼資料都沒有,
唯一能用的只有薪轉證明
這樣申訴成功的機會高嗎?
麻煩各位幫忙指導我一盞明燈,謝謝!!!
※ 引述《kevinlu007 (vvn)》之銘言:
: 如果公司裁員孕婦 該如何給孕婦保障呢?
: 在被約談的當下,請問能夠替自己爭取什麼保障呢?
: 一定要馬上同意簽名嗎?
: 要請公司註明什麼嗎?
: 因為有年紀了,工作難找,很需要一份薪水生活。
: ==========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 確認過後,此兩行得用 ctrl + y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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