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踩雷,文長 - 加班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6-06-05T23:19

Table of Contents


除非雙方同意明天直接不用上班..薪水算到當日為止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不論是資譴或自願離職)
最後工作日都必需往後至少20日曆天

特休部份..因勞基法有規定..特別休假日需勞資雙方同意
(也就是不能你想請就請啦)
所以你片面宣告離職日之後接待休是有問題的


比較好做法應該是
6/3提離職 最後上班為6/13 之後接特休 薪水領到6/22
(特休和離職宣告20天重疊是沒有問題的)
這樣雙方皆不違反法規
公司也不用付薪到6/30







※ 引述《DAKOU (大口)》之銘言:
: 嗯...所以妳是用自己的信箱提離職?
: 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後,預告期是二十天,
: 而離職是從妳告知(也就是星期五)開始算二十天,有包括假日。
: 如果是我,星期一我會進公司,如果主管真的認為可以不用到公司,
: 要請他以書面(mail)告知,不然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你很容易被算是曠職。
: 也因為妳已經提離職了,所以這不算是資遣,
: 所以不會有資遣費,也不是非自願離職,
: 但預告期只要主管說可以不用去(再說一次,要書面),
: 就可以呆在家爽爽領二十天的薪水。
: 特休當然也可以換成薪水。
: 如果他沒有出具書面,至少要錄到音,不要因為對方口頭說了就不去。
: 其他違反勞基法的就直接申請勞動調解。
: 公司有打卡嗎?
: 有打卡你就可以依勞動調解領加班費,如果沒有打卡可以直接檢舉,
: 因為勞基法規定公司需要留存出勤記錄;
: 如果在加班時沒有打卡,也就是出勤記錄沒有顯示,也是檢舉,
: 讓勞工局在你加班時到現場看。
: 無薪假當然違法,請檢舉。
: 沒有年終如果在公司有盈餘時當然也違法,但我不確定能不能有效果。
: 直接扣錢也違法,叫A自己去檢舉。
: 偽造文書也違法,不過算了我都有點同情這間公司的老板了(?)。
: 那,其他有問題的再說。
: 我應該有回完,實在有點懶得看那麼長一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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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我真的不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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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6-06-08T01:40
我想問,照原PO單位說的,一年7天的特休,每隔52天才能使
用一天,公司採用這種方式的話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呢?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6-06-08T10:14
(因為我的公司也是這種計算方式...我覺得很詭異...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6-06-08T20:23
樓上,這樣已經嚴重違法了。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6-06-11T09:49
應該說模糊邊界,公司有給,而如果你年初休完7天,年中離職,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6-06-14T16:41
也是要按比例扣回還給公司的

請小心地雷,高雄(代PO)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6-06-05T22:32
這家店是最近在高雄很火紅的宵夜型早餐店(咕x叫), 工作時間:晚上7點到凌晨5點(工作期間10小時完全沒有休息時間,工作超忙), 薪水:正職2萬9千,月休四天;兼職時薪120元(人力銀行寫130元), 沒有勞健保, 最近此店家大批員工離職,跟員工薪資有糾紛…等等,投訴勞工局也無下文, 請大家求職時多多小心。 ...

自願放棄底薪而被拒絕 (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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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6-06-05T19:29
※ 引述《ot15 (新心)》之銘言: : ************************************************** : 前情提要........先自我介紹 : 小弟快滿27 : 去年剛澳洲打工兩年回來(跟50多國人工作過) : 做了10幾個工作(同時兼職好幾個) : 最長的做了1 ...

自願放棄底薪而被拒絕 (杜威)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6-06-05T18:49
※ 引述《ot15 (新心)》之銘言: : 如題..... : 錄取後,因爭取自願放棄底薪而被告知不用去報到.... : .......替公司著想結果反而被打槍 (台灣職場奇聞.......) 你才是奇聞... 公司有公司規矩,也沒違反勞基法,也沒對你惡臉相向 只因為不接受你的規矩,開頭就被你酸了三段? ...

小公司踩雷,文長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6-06-05T16:13
嗯...所以妳是用自己的信箱提離職? 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後,預告期是二十天, 而離職是從妳告知(也就是星期五)開始算二十天,有包括假日。 如果是我,星期一我會進公司,如果主管真的認為可以不用到公司, 要請他以書面(mail)告知,不然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你很容易被算是曠職。 也因為妳已經提離職了,所以這不算是 ...

小公司踩雷,文長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6-06-05T15:04
眼見新鮮的肝將要被騙進來目前任職的公司 加上這兩天談離職的過程不是很順利, 發個文做為參考同時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建議。 (標題心得但我挾帶了一個問題) 很抱歉不能現在直接公佈公司名稱,(還在離職被刁難的過程中) 等事情告一段落會回來補上的 文好像蠻長的,不好意思 若排版不佳造成閱讀不適請大家見諒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