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基本結構這樣拆及固定加班費合理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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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心人士您好:
我有一些勞資結構上的疑問想請教,我是一個抽成司機(有底薪)在去年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加入了某大運輸公司,當時急需一份工作也就接受ㄌ派遣的身份,原則上勞健保掛派遣公司的名字,實際上面試工作都是在運輸公司,給薪結構與正職相同~不同的是三節禮金年終獎金固定500元禮卷,正職都是現金存入帳戶也比較多,而薪資結構是本薪(10000元)+固定加班費(8000元)+伙食津貼(1800元)+電話津貼(163元)=19963元公司說這是基本工資。我想請問工資可以這樣拆嗎~又固定加班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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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補充一點~我們是排休制度的,公司有權利規定我們哪天不能排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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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本工時是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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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12-03
版大你好: 薪資結構基本上分為經常性薪資及非經常性薪資。 我們現在來討論什麼是經常性薪資 經常性薪資包含底薪、生產津貼、伙食津貼、勤務津貼、營業津貼等等。簡單的說,每個月固定給予的就是經常性薪資。 經常性薪資,也就是你的全薪,是不能低於勞基法規定的17280。 再來說加班費的計算,平日加班前2個小時,以全薪的1.33倍來計算,後2個小時起,以1.66倍來計算。假日加班以2倍來計算。 從你提供的薪資結構,固定加班費是不合理的,如果扣掉這個項目,你的基本薪資不到17280,請問你的基本工時又是多少? 至於排休的問題,只要公司有照勞基法規定,一個星期至少休一天,就沒有違法的問題,至於能不能休那一天,那就自己要和公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