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一個朋友問,他剛去面試一家公司
他在某個台灣知名3個數字徵才網
看到一個徵才文,因為工作條件他都蠻符合
加上薪水些面議(經常性薪資四萬以上)
所以履歷就丟出去試試看
很快隔天他就收到通知 叫他去面試
可是面試官後來跟他說 他雖有之前工作經驗
但因為剛進公司還是有很多東西要學
而且有3個月試用期
試用期36K 過了試用期38K
之後還是會看你工作表現 持續加薪?
(也沒說 會加到40K)
感覺跟網站說的薪資不太一樣
請問這樣合理嗎? 試用期不是就該給40K
就算試用期36K 但過了試用期好歹該給40K
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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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某個台灣知名3個數字徵才網
看到一個徵才文,因為工作條件他都蠻符合
加上薪水些面議(經常性薪資四萬以上)
所以履歷就丟出去試試看
很快隔天他就收到通知 叫他去面試
可是面試官後來跟他說 他雖有之前工作經驗
但因為剛進公司還是有很多東西要學
而且有3個月試用期
試用期36K 過了試用期38K
之後還是會看你工作表現 持續加薪?
(也沒說 會加到40K)
感覺跟網站說的薪資不太一樣
請問這樣合理嗎? 試用期不是就該給40K
就算試用期36K 但過了試用期好歹該給40K
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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