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網說面議(4萬),面試說試用期36K?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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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一個朋友問,他剛去面試一家公司
他在某個台灣知名3個數字徵才網
看到一個徵才文,因為工作條件他都蠻符合
加上薪水些面議(經常性薪資四萬以上)
所以履歷就丟出去試試看
很快隔天他就收到通知 叫他去面試

可是面試官後來跟他說 他雖有之前工作經驗
但因為剛進公司還是有很多東西要學
而且有3個月試用期
試用期36K 過了試用期38K
之後還是會看你工作表現 持續加薪?
(也沒說 會加到40K)
感覺跟網站說的薪資不太一樣
請問這樣合理嗎? 試用期不是就該給40K
就算試用期36K 但過了試用期好歹該給40K

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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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20-03-09
不合理
Lydia avatarLydia2020-03-10
就不要去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3-13
檢舉
Enid avatarEnid2020-03-15
檢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3-18
檢舉
Lily avatarLily2020-03-20
那個經常性薪資是104做的統計
所以的面議薪資 然後大家回覆之後是平均4萬以上
Andrew avatarAndrew2020-03-23
Mia avatarMia2020-03-24
是,違法,但違反的是就服法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3-29
違法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3-31
之前薪資尚未透明之前透過104應徵8039工程師職缺,面試時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4-01
跟你說這是助理工程師職缺月薪23k,人家說見面三分情她見
Doris avatarDoris2020-04-03
面先砍你一刀,如何?打我啊笨蛋!!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4-03
我有總經理當靠山你奈我何?對吧!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4-05
經常性薪資是不是包含年終下去平均?
Rae avatarRae2020-04-10
經常性薪資4萬以上是1X4對這個職務統計的預估薪資,人家公
司寫的是面議,如果有金額會直接打出金額的
Hardy avatarHardy2020-04-12
樓上錯誤見解,法律早就公告,經常性薪資未達四萬,就
必須在徵才頁上說明薪資級距,不能打上面議二字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4-14
而且那個行情價 起薪是37K,平均薪資也不是40K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04-16
已經改了寫面議就要4萬以上,不要去+跟平台檢舉
Kama avatarKama2020-04-17
檢舉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