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寫面議 違者最高可罰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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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寫面議 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最近接獲不少求職者陳情,指徵才訊息出現薪資不透明現象,勞動局長陳信
瑜提醒,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陳信瑜表示,
「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2018年修正通過後,明文規定,若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必須
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民眾薪資範圍,否則可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北市勞動局表示,徵才訊息常見的薪資不透明現象,例如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
實際面試時發現薪資未達4萬不符、薪資範圍過大(3萬至7萬元)或者面試時才說是底薪
加獎金才有4萬元以上,這些狀況都很容易造成民眾誤解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陳信瑜表示,為避免出現爭議,企業在徵才資訊薪資進行揭露方式採用定額(例如月薪3萬
元)、區間(例如月薪3萬2到3萬5千元)、或最低數額(例如月薪3萬8千元以上)等方式
表達,但使用區間的薪資揭露時不宜超過5000元,以免因區間過大失去公開揭示之用意。

另外,勞動局提醒,「經常性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可得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
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例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費、年
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等,雇主在招募時應清楚說明薪資4萬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與
獎金,以免產生不必要之誤解。

勞動局也將不定時查察事業單位薪資揭露狀況,以維護求職者資訊對稱勞動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5612/480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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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8-24
月薪2w5以上,然後給你2w4+全勤1k,這樣就可以了
Ivy avatarIvy2020-08-26
老闆:才罰6萬,真少
Doris avatarDoris2020-08-28
先給你3試試 ,可以調4..(沒調過
Megan avatarMegan2020-09-01
繼續面議
Dora avatarDora2020-09-05
慣老闆:試用期會低一點啦 不過過了試用保證4萬以上 3個
月後 我覺得你的心不在公司上你還可以更好 所以我們延長
一下試用期展現你的能力 幹試用延到等有新人了還在試用
Susan avatarSusan2020-09-06
國泰金控一堆 3萬到9萬10萬
Mary avatarMary2020-09-08
重罰6萬 繼續騙 光逃漏稅一年都可以罰個上百次不怕
Delia avatarDelia2020-09-11
範圍基本工資~10萬的一大堆 基本工資直接綁定底薪不做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9-16
現在一堆上下範圍寫超大的...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9-17
一堆25k-50k 寫三洨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9-17
28K-50K 謝謝指教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9-22
範圍超大就直接略過阿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9-26
但如果你期望四萬以下薪資
還是可以去
Irma avatarIrma2020-09-29
底薪會開到2X000的基本上代表對方認為這工作可有可無
Joseph avatarJoseph2020-10-04
範圍超大的實際上就是左邊的那個數字啊,EX.25K~60K = 25K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10-04
一堆26-40 他媽去都只是開26的 欠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