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女性勞參率 急需政策整合 - 職場
By Lauren
at 2011-04-06T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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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自YAHOO網路新聞[台灣立報_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雖然我國女性勞參率上升,不過,在就業環境中,女性仍需要面
對許多不平等的狀況。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莫藜藜指出,政府
應該針對女性提出整合經濟環境、就業制度以及福利考量的整合性政策。
女性勞參率 仍未過半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年做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為49.62%,仍比
男性的66.4%低。但從長期發展趨勢來看,女性正體勞動參與率呈現上升趨勢,從1989年
至2009年,增加了5.7%。但在此同時,男性的勞參率卻有下滑趨勢,同時間由74.84%下
降至66.4%,減少8.44%。
莫藜藜指出,在1965年出生之後的已婚婦女勞動參與率比之前的世代明顯提升許多。而現
今25至45歲的女性,不論婚姻狀況,都有75%的勞動參與率,即使婦女育有6歲以下的子
女,目前25歲至45歲的女性仍有60%以上的勞參率,而且,與45歲以上的女性相比,職場
退出比例也較低。
即使女性就業情況有改善現象,但目前我國女性退出職場的主要原因仍是以照顧小孩為主
。根據2006年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指出,已婚女性結婚離職率為34.3%,
復職率為40.9%。而曾因生育離職後復職的人數高達45.6萬人,復職率達56.4%,平均復
職間隔為6年8個月。主計處的報告中也指出,曾因生育復職的女性離職原因以照顧小孩最
多,而準備生育居第二位。
莫藜藜也表示,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10年國際性別統計發現,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
率在25至29歲達到高峰之後,就因婚育而逐年下滑,跟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
等女性持續就業的情況完全不同。而我國女性也不像日本女性在40歲之後再次加入勞動市
場,可見我國中高齡女性在退出職場之後,有許多主客觀因素無法二度就業。
女性仍擔家務重責
另外,由於缺乏支援系統,女性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例也比男性高。根據2009年行政院主
計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的數據顯示,女性就業者擔任部分時間、臨時性或是人力派遣工作
的比例,都高於男性。
45歲以上女性選擇部分工時或派遣工作的主要原因,有28.75%是為了兼顧家務。根據內
政部統計,超過半數男性每天花在家務上的時間不到1小時,但卻有近1/3的女性,每天
花費3小時以上的時間處理家務。可見男女在家務分工的比例差異仍然十分懸殊。
女性薪資 只有男性8成
除了就業以及托育環境不利於女性就業之外,女性在職場也有許多不平等的現象。以新資
而言,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在2009年的統計顯示,男性平均薪資為4萬6,459元,但女性卻僅
有3萬7,144元,女性的薪資僅為男性的79.55%。在中高齡人口部分,男女的薪資差異也
有擴大傾向。女性不論是在哪種婚姻狀況下,平均收入的高峰都在3萬元左右。莫藜藜表
示,女性因為收入較低因此成為依賴人口的可能性較高。當女性面臨離婚、分居或喪偶的
情況下,經濟安全也會受到考驗。
由於女性無法持續就業,因此也造成企業主管與經理人以男性為主的現象。根據行政院
2009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指出,擔任民意代表、企業主管以及經理人員的男性占81%
,遠高於女性的19%。而在事務工作部分,女性則較男性多出56%。另外,中小企業中,
女性企業主的比例也僅有35.81%,大企業女性企業主的比例則僅有18.12。女性在經濟資
源的掌握上仍與男性有相當大的差距。
莫藜藜指出,在考量到現實的脈絡之後,政府應該針對女性提出整合性的政策。例如在婦
女福利部分,應除了津貼救助之外,也應該增加支持婦女就業的方案,才能讓經濟弱勢的
女性得以自立。另外,平衡兩性的工作與家庭責任及友善的就業環境更刻不容緩,例如落
實產檢假、安胎假、產假、陪產假、安胎照顧假等等。政府應該強化家庭照顧的支持體系
,並整合職能訓練、就業媒合等跨領域服務,如此才能提升兩性平權政策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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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雖然我國女性勞參率上升,不過,在就業環境中,女性仍需要面
對許多不平等的狀況。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莫藜藜指出,政府
應該針對女性提出整合經濟環境、就業制度以及福利考量的整合性政策。
女性勞參率 仍未過半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年做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為49.62%,仍比
男性的66.4%低。但從長期發展趨勢來看,女性正體勞動參與率呈現上升趨勢,從1989年
至2009年,增加了5.7%。但在此同時,男性的勞參率卻有下滑趨勢,同時間由74.84%下
降至66.4%,減少8.44%。
莫藜藜指出,在1965年出生之後的已婚婦女勞動參與率比之前的世代明顯提升許多。而現
今25至45歲的女性,不論婚姻狀況,都有75%的勞動參與率,即使婦女育有6歲以下的子
女,目前25歲至45歲的女性仍有60%以上的勞參率,而且,與45歲以上的女性相比,職場
退出比例也較低。
即使女性就業情況有改善現象,但目前我國女性退出職場的主要原因仍是以照顧小孩為主
。根據2006年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指出,已婚女性結婚離職率為34.3%,
復職率為40.9%。而曾因生育離職後復職的人數高達45.6萬人,復職率達56.4%,平均復
職間隔為6年8個月。主計處的報告中也指出,曾因生育復職的女性離職原因以照顧小孩最
多,而準備生育居第二位。
莫藜藜也表示,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10年國際性別統計發現,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
率在25至29歲達到高峰之後,就因婚育而逐年下滑,跟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
等女性持續就業的情況完全不同。而我國女性也不像日本女性在40歲之後再次加入勞動市
場,可見我國中高齡女性在退出職場之後,有許多主客觀因素無法二度就業。
女性仍擔家務重責
另外,由於缺乏支援系統,女性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例也比男性高。根據2009年行政院主
計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的數據顯示,女性就業者擔任部分時間、臨時性或是人力派遣工作
的比例,都高於男性。
45歲以上女性選擇部分工時或派遣工作的主要原因,有28.75%是為了兼顧家務。根據內
政部統計,超過半數男性每天花在家務上的時間不到1小時,但卻有近1/3的女性,每天
花費3小時以上的時間處理家務。可見男女在家務分工的比例差異仍然十分懸殊。
女性薪資 只有男性8成
除了就業以及托育環境不利於女性就業之外,女性在職場也有許多不平等的現象。以新資
而言,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在2009年的統計顯示,男性平均薪資為4萬6,459元,但女性卻僅
有3萬7,144元,女性的薪資僅為男性的79.55%。在中高齡人口部分,男女的薪資差異也
有擴大傾向。女性不論是在哪種婚姻狀況下,平均收入的高峰都在3萬元左右。莫藜藜表
示,女性因為收入較低因此成為依賴人口的可能性較高。當女性面臨離婚、分居或喪偶的
情況下,經濟安全也會受到考驗。
由於女性無法持續就業,因此也造成企業主管與經理人以男性為主的現象。根據行政院
2009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指出,擔任民意代表、企業主管以及經理人員的男性占81%
,遠高於女性的19%。而在事務工作部分,女性則較男性多出56%。另外,中小企業中,
女性企業主的比例也僅有35.81%,大企業女性企業主的比例則僅有18.12。女性在經濟資
源的掌握上仍與男性有相當大的差距。
莫藜藜指出,在考量到現實的脈絡之後,政府應該針對女性提出整合性的政策。例如在婦
女福利部分,應除了津貼救助之外,也應該增加支持婦女就業的方案,才能讓經濟弱勢的
女性得以自立。另外,平衡兩性的工作與家庭責任及友善的就業環境更刻不容緩,例如落
實產檢假、安胎假、產假、陪產假、安胎照顧假等等。政府應該強化家庭照顧的支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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