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被解約但補休不完 - 離職
By Megan
at 2015-07-30T04:58
at 2015-07-30T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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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服務於某國立大學的試用期奴工 ( 5/6-8/5 ),
主管考評不合格,因此要提早解約,
由於無法達成協議,我不願在非自願以及被指引怎麼寫理由的情況下自請離職,
因此走資遣程序,
當下我和辦公室處理人事的人說請走資遣程序,等人事核定後我再休假。
現況:人事流程很閃電的完成了,被定7/31為離職日,
辦公室主管於7/15片面終止我的工作,因此認為我從7/16起就可以休假
7/16-31之間,經過「精密計算」補休是夠用的。
校方於7/20才完成程序,
若是從7/20-7/31,我則有半天的補休用不完。
. 辦公室主管:
主張7/15已經停止我的工作,我本來就不該再上班,
認為那不是他的問題,如果我可以和人事室爭取到補休就去做。
由於我是口頭告知走完程序後再休假,因此現在死不認帳。
. 人事室:
認為他們是照辦公室給的簽文「依法執行」,因此管不到這部分,
他們不會主動去算補休日。
總之就是相互踢皮球要我去找對方。
問題:關於整個有瑕疵的快閃流程我就先不想再和他們吵了,他們也認為法理上沒問題,
可是我想試著維護這「半天」,所剩無幾的小小權益。(如果算勞工權益的話)
我初步的想法是:
(1) 多還半天補休給我,延後離職日;
(2) 折現。
如此是可行的嗎?若可行請問可以怎麼主張呢?
我認為和我簽合約的是校方,
理應校方依「正常」程序完成後我才算被宣告中止合約。
辦公室主管想7/15就不派我做事應該是他的個人看法,
即便他認為我接下來的任何一個上班日都是坐領乾薪、不做事,
那也非我本願,並不是我不肯做事。(實際上我也還是有繼續手邊工作)
除非他認為學校7/15就會立刻完成程序,那我就沒話說。
煩請版友們解惑與建議,在此先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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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更多的背景故事,抱歉落落長,若沒興趣可以直接end ><)
<導火線?>
7/2: 老闆欽點的小主管和我談在現有的工作職掌外還要接一個大任務。
面試時有提到想發展某項專案,但並沒有說到規模大成這樣,
何況當下我根本問不出規劃、問不到資源,
小主管自己也都說還沒開始,都需要再規劃執行 -->所以才需要我來做這件事。
7/3: 我表示這樣的情況下歉難受理,我無法簽下空白的支票。
但所有我提出的問題皆沒得到回應。
<考評的奇幻旅程>
7/6: 晚上8點多在值班,臨時被老闆約「談談現在工作狀況」,
結果是以「建議」自請離職收場,理由是不適任,
但考評依據卻都是一些看來很...的事,我只能接受我不能配合老闆的「遠景」。
( 若誰有興趣,再補充如何讓我長見識的理由 )
總之,雖然很無言但只能先尊重他主觀的判斷,
可就算他說的缺陷都成立好了,
沒有給予限期改善的機會就要求立刻走人也讓人覺得委屈,
畢竟在此之前,這是我第一次和老闆聊到工作狀況,
當下我只能尊重老闆威能以及認清自己並不適合待在這個環境。
7/7: 上午8:00就收到考核結果要我簽名,但我認為評審不公所以不簽字;
下午辦公室管人事的人(以下稱為打手)和我約談,要我知所進退。
在熱心同事的建議下,帶我去人事室詢問相關規定,
當下得知:
校方的評審結果,若當事人不同意可不簽名,但是流程還是可以照行,
如果有問題可以再陳述或找人事室或第三方協調。
(事後,在7/20和人事組長提出疑義的時候,
人事組長為了要重述7/7的談話內容,表示她有錄音,
我才知道當天竟然被偷偷錄音...)
7/8: 收到辦公室打手來信定義7/6是個正式的「考核會」,
並說我要在7/9提出離職,則不送出不合格的考核表。
我提出疑問,回信表示7/6當日並沒有說明是考核會,
僅是臨時約說要瞭解工作情況,而且我有問題的部份還說歡迎「對質」…等,
怎麼突然就變一個完成的形式?因此我對這個定義產生問號。
當天,有人幫我告狀到院辦,(我完全意外,後來才知道)
於是辦公室主管一回來就把我叫進辦公室,並找了3位他所謂的小主管與會,
可是我覺得後來有點像狗咬尾巴轉圈圈,
甚至老闆也直接表明如果對他有問題可以告他。
7/9: 中午時分,辦公室主管找了當天有在場同仁一起與會,
表示他本不願公開對我的考評結果 (想幫我留情面),
可是事以至此,連院辦都知道了所以他不得不這麼做。 (表示為難-_-)
於是主管告知「正式啟動程序」,
不過他還是願意給我最後考慮的機會,
可是如果我1小時之內不交離職書的話,就送程序。
------ (7/9-14 中略) ------
接著則是我幾乎每天在軟硬兼施下還是簽不下自願離職的過程,
我的主張為2擇1:
(1) 自提離職,表示8/5合約到期後就自然終止。
(2) 若無法合約自然終止,要提早解聘則請按規定走。
最後結果是(2),7/14請老闆送資遣流程,
但我向辦公室表示要在人事流程跑完後再補休。
---------------------------
<資遣程序>
7/15: 收到辦公室主管發函「正式中止所有職務」,
並命令於下午4:00前交接所有工作。
7/16: 上午10:30 院辦秘書約我談話,
拿出一份敘述本人不適任的簽文,表示要我看過,
但我無法認同上面的指述,因此不願簽名。
( 這份文件和之前給我看的考核表不一樣,
內容又更技巧性的敘述我的不適任理由,
把我之前提出有問題的地方又修飾過。 )
院秘書說:不簽名也可以往上送。
秘書瞭解我的情況和疑義後一心勸我不要走上這一步,
我表明我可以幫忙的部分,因此秘書說再幫我和辦公室主管協商看看,
於是我們的結論就到這--「再協商」。
7/20: (7/17 適逢星期五學校放學習假,7/20是接在7/16的第一個工作日)
約莫上午8:50我請問秘書最後結果如何,
秘書說辦公室主管決定還是繼續走資遣流程;
好,我心想就照走吧!10分鐘內打電話到人事室,
因為我記得當初人事室曾說可以對不認同的內容陳述,因此我想試。
結果我得到的答案是:簽文已經在校長室完成要送資遣通報了。
當下在電話中我立刻表達出對這個程序有問題:
(1) 對考核有疑義;(2) 少了本人陳述的過程。
人事室即與校長室臨時召開會議,
中午我以電話詢問進度並留言請對方回電,但都沒消息。
到了下午,還是沒收到主動回覆,於是我發信給相關人員。
只有秘書收到後主動告知:
7/16下午,辦公室主管決定還是送程序,可是她太忙忘了告訴我...
想和我說對不起,而且我運氣比較不好剛好遇到校長有空,簽文比較快...
人事室則一直死咬著我沒有在簽文送上的時候陳述,所以錯過了機會,
他們都只是「依規定行事」 (要幫你加上「謝謝指教」嗎?)
>> 那我一早提出抗議的時候,難道不表示有問題嗎?
結果你們還是開了一個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會的會-->快速通關,
怎麼有種服貿既視感。
最後結果就是,沒有充份協商導致我連假都休不完,
還要我自行吞下去?
7/21~: 校內人事程序已完成,開始補休,
不過對於校方處理事情的過程還是很有疑問,
於是中間有去找過人事和辦公室,但都被踢來踢去。
7/29: 日前反應補休沒休完的問題都沒回應,
於是去找辦公室主管,主管還是堅持他7/15就不派我工作所以我早該休假。
( 回到一開始文章的現況與問題 )
最後辦公室主管告訴我,他本身就是學勞資也當顧問,他一切合法,
本來雇主就有隨時終止的權利,叫我不要一直以資遣的角度來看待這事情,
他的部分已在簽文「建請」校方將我離職日定在7/31時就全告一段落,
剩下我有什麼問題請自行找人事室,
如果我覺得對勞方保障薄弱,當初就不要簽合約。 (似乎是不爽不要來的概念)
校方主管他都報告過了、北市勞工單位他也很熟,
再次勸我不要形成勞資對立。
----
以往工作最少都有2年以上的資歷,
這次事件讓我差點以為自己在什麼沒有章法的小公司上班,
看到主管機關的處理手段,實在很訝異他們有在在乎自己的招牌嗎?
我同意在3個月試用期沒有預告期、雙方皆可在任何不合意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合約,
因此尊重法律賦予你的權,也無意用情面向你乞討,
合乎程序正義很難嗎?但願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你們很心安理得。
不過還是要感謝主管幫我上了一課,
有助我看到不同面向並且勇於脫離不適合自己的環境,不然老是日本阿信性格作祟;
也很感恩為我打氣、帶我面對實際問題的朋友,
這十幾天的煎熬加上嚴重貧血帶來的不適真的有點辛苦啊 :(
※ 編輯: envyme (36.229.46.214), 07/30/2015 05:24:07
推 f124: 上勞工局吧 07/30 07:07
謝謝建議,面對知法玩法的人真的只能詢問專家了 噓 shengtai: 連國立大學都考評不合格..可見... 07/30 12:50
可見... 我真的不太適合這種官僚專制的體系吧,三兩下就被黑走了。 以前待過外商也在頂大待過3、4年以上,看過有人在試用期不合主管期待也沒這樣搞,
除非是重大過失,不然都是自然解約提早告知找下一份工作。
(嗯,我知道對某些人不該有對他來說很過份的期待)
推 f124: 沒有預告期 他提早終止契約非自願跟資遣費也是要給你 07/30 13:06
是,這個我有提,提早解約該給我的請給我。 但辦公室和校方一直說他們本來就是有隨時終止合約的權利,不是資遣,
說的好像資遣費是多給我的,
不過這也沒啥好吵,有照實給就好,所以我才對補休休不完有問題。
→ diormarine: 有內定? 07/30 15:43
還沒發生的事還不好說, 但有耳聞過主管曾把原本的資深員工給弄走的前例?
也是一堆欲加之罪的理由及個人權威的評斷,
即便那位員工在同事和服務對象間有很好的評價,也是得讓出位子。
所以知情的人還開完笑說我完全是2.0來著 XD
我被辭退的日期和原本合約到期日才差3個工作天,
7/15被辦公室發函終止工作到7/31離開,看似有緩衝期但其實都是我的補休日,
所以等於是立刻走人,就知道主管有多麼迫不及待。
嗯..適逢畢業季,我想教授應該有培育出不少社會新鮮人。
推 bluesad: 他說熟那又怎樣 自己學勞資還這樣對待勞工 08/01 17:56
猜想他覺得自己可以玩得很漂亮? 可能本來想看我會不會被摸頭自己提離職,沒想到我死不就範就快馬加鞭送斷頭台,
這大概又可以成為他身為勞方顧問的成功案例吧!
算讓我見識到官僚體系的玩法 --『一切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 編輯: envyme (140.119.96.200), 08/03/2015 01:07:32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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