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就是薪資有包含全勤獎金,
休假是週休二日,
7月份沒有請假,
剛好7/30(五)提出離職(離職日也是押那天),
健保是保在原公司到7/31,
正式去公司辦離職是8/2(但離職文件就是被押在7/30),
然後7/31(六)是休假日不用出勤,
後來發現7月份薪資被扣了全部的全勤獎金,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全勤獎金的日期計算方式有寫在公司規則裡,
但跟公司正式簽的契約沒有記載。
打電話問勞工局是說爭議很大可以去申請協商,
協調按比例支付,
請問有人剛好有遇過這個問題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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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薪資有包含全勤獎金,
休假是週休二日,
7月份沒有請假,
剛好7/30(五)提出離職(離職日也是押那天),
健保是保在原公司到7/31,
正式去公司辦離職是8/2(但離職文件就是被押在7/30),
然後7/31(六)是休假日不用出勤,
後來發現7月份薪資被扣了全部的全勤獎金,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全勤獎金的日期計算方式有寫在公司規則裡,
但跟公司正式簽的契約沒有記載。
打電話問勞工局是說爭議很大可以去申請協商,
協調按比例支付,
請問有人剛好有遇過這個問題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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