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颱風夜晚安
強者我同學最近工作不順遂,這方面我也懂不多,想與各位確認:
未滿三個月瀟灑離職策略:
請問於法(勞基法無試用期,但雙方有約定試用期),若於未滿三個月內的某一天,
是否可以直接至人資部表示『因個人因素,做到今日,薪水和健保請算到今天即可』。
然後點交完資產(手上工作任務不交接但有交代給同儕,要不然會害到戰友),
就可以下班打卡後再見?
我在想有需跟他說要拿離職證明嗎?對人資來說,這很快。但就算拿了也沒什麼用吧?
一個才兩個多月的工作經歷...沒差。
請問還有我遺漏的細節嗎?
這樣於法應合理,就因為合理所以不需擔心被扣日薪,
所以我認為根本就不用『人資:請問你跟主管說過了嗎?』....
當公司要lay off時,裁員也沒有獲得正式員工同意阿,還不是裁得乾淨(付資遣)
所謂試用期就是你試用我,我試用你,
所以這是我幫他想到比較瀟灑的方式了,
希望前輩可提供意見。
感謝。
ps:作朋友?就看緣分囉。
ps2:台灣很小?這應該沒有得罪誰吧?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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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同學最近工作不順遂,這方面我也懂不多,想與各位確認:
未滿三個月瀟灑離職策略:
請問於法(勞基法無試用期,但雙方有約定試用期),若於未滿三個月內的某一天,
是否可以直接至人資部表示『因個人因素,做到今日,薪水和健保請算到今天即可』。
然後點交完資產(手上工作任務不交接但有交代給同儕,要不然會害到戰友),
就可以下班打卡後再見?
我在想有需跟他說要拿離職證明嗎?對人資來說,這很快。但就算拿了也沒什麼用吧?
一個才兩個多月的工作經歷...沒差。
請問還有我遺漏的細節嗎?
這樣於法應合理,就因為合理所以不需擔心被扣日薪,
所以我認為根本就不用『人資:請問你跟主管說過了嗎?』....
當公司要lay off時,裁員也沒有獲得正式員工同意阿,還不是裁得乾淨(付資遣)
所謂試用期就是你試用我,我試用你,
所以這是我幫他想到比較瀟灑的方式了,
希望前輩可提供意見。
感謝。
ps:作朋友?就看緣分囉。
ps2:台灣很小?這應該沒有得罪誰吧?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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