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試用期,但先約聘後再評估轉正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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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二次面試上了一個很希望從事的工作

但談到最後確定錄取 談薪資與試用期時

對方說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公司照著勞基法走

但制度是死的 人是活的

公司希望能確定此人是否可以勝任該工作

也希望不要遇到年輕人一遇到挫折就隨便離職對公司造成困擾

因此一開始會有六個月的約聘簽約時間

薪資可以依照我希望的最低待遇要求

但就是裡面含了油貼.伙食津貼和全勤

也就是說底薪跟我期望的大概落差快2K~2.5K左右

六個月約聘時間過了 如果我可以勝任

就是正式員工 工作時間從約聘的時間開始算起

薪資部分可以再談


面試公司是小型的工作室 大概16人左右的公司

跟我現在目前待的準備上市公司 員工大概1400人左右規模差很多

升遷的機會目前的公司比較有機會

但公司守舊不懂創新 有一些弊病(導致我又開始投履歷)

小公司怕會有較為小眾市場的疑慮

但感覺工作職務很有挑戰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請問大家約聘是合理的嗎?

你會選擇做有興趣的工作但可能會遇到很多挫折的工作嗎?

現在每天被業績追著跑 真的不是我要的生活呀!!!!

但矛盾的情緒還是持續發酵中 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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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3-04-24
你同意就是有效契約,能糟蹋你的只有你自己....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4-29
一切合法 想做的話就試試看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5-04
6個月試用?是我不幹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5-09
銀行業的試用期好像更久的樣子...
Zanna avatarZanna2013-05-09
能接受的程度 1.一個月 2.勞健保要有 3.正式先談妥下限
4.確認薪資項目 油貼等是為了降低投保薪資 還是真的是補貼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5-11
內含 了解後 一切談妥 才來所謂的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