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加油站)的車禍問題 - 工作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2-07-2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上個月我媽在加油站與人發生擦撞!!
※情形如下:
 我媽從加油站出口要出去時~對方從道路上逆向後直接轉往加油站出口要
進入加油!!因為順向車都是由左方行駛而來..我媽出加油站時僅注意左方有
無來車..對方因為逆向從右方進入..就這樣撞上了~~!!派出所員警說因為是
在私人土地上~所以不算道路交通事故~無法幫我們做責任歸屬!!對方逆向
頂多開一張罰單罰錢!!事故後我媽右手骨折~一個半月無法工作(我父親又中
風在家休養沒有收入)對方僅擦傷!昨日開調解會~~
對方ㄧ付無意要談的樣子~讓我們談不下去!!
※問題如下:
1‧因為對方在"道路上逆向"後又從出口方向想進入加油站~但車子突然
  冒出來變成我媽去撞到對方!那這樣提告的話算哪種罪?我們的勝算大
  嗎?
2‧這場事故如果警方來處理真的只是"開張罰單罰錢"這麼簡單而已嗎?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2-07-31T09:53
上個月我媽在加油站與人發生擦撞!!
※情形如下:
我媽從加油站出口要出去時~對方從道路上逆向後直接轉往加油站出口要
進入加油!!因為順向車都是由左方行駛而來..我媽出加油站時僅注意左方有
無來車..對方因為逆向從右方進入..就這樣撞上了~~ 若依你所述的情形,本人認為對方逆向行駛與媽媽起駛未注意來往車輛,應同為肇事原因。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派出所員警說因為是在私人土地上~所以不算道路交通事故~無法幫我們做責任歸屬!! 對方行駛道路逆向而來,該事故的位置應於道路上。如果是的話,應研判。 但若不是在道路上,警方的確不會做研判。 對方逆向頂多開一張罰單罰錢!!事故後我媽右手骨折 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一個半月無法工作(我父親又中
風在家休養沒有收入)對方僅擦傷!昨日開調解會~~
對方ㄧ付無意要談的樣子~讓我們談不下去!!
除上述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醫療費用:超出強制險理賠上限(如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實務上每日2000至2200元)及強制險未有理賠的部份。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問題如下:
1‧因為對方在"道路上逆向"後又從出口方向想進入加油站~但車子突然
  冒出來變成我媽去撞到對方!那這樣提告的話算哪種罪?我們的勝算大
  嗎? 可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勝算大。 2‧這場事故如果警方來處理真的只是"開張罰單罰錢"這麼簡單而已嗎? 若是在加油站內的車禍,的確是如此。但媽媽仍可向警方提告過失傷害。 若有補充發問,拜託寄信通知一下或於意見中補充發問,因知識+系統以前會主動通知有補充發問,最近沒了,所以可能會沒注意到。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2-07-27T18:32
有關您的疑問,在此提供意見供您參考:※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相同)(二)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簡稱交通事故):指車輛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致車輛、動力機械、財物損壞之事故。 依您的說明,發生交通事故為私人土地,非屬公眾得自由進出,且為私人土地,故非屬道路交通事故範圍。 道路交通事故之初步分析,並非是誰撞誰,而是依據事故現場跡證、當事人談話紀錄、現場交通管制設施與現行法令規定,來分析發生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有無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令之不當行為,亦可作為刑、民事賠償之依據,惟發生於私人土地上,相關交通管制設施並不完善,故無法分析研判,另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3條:鑑定委員會受理行車事故鑑定以經警察機關處理,並經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車輛所有人申請,或經現場處理機關移送、司 (軍) 法機關囑託為限。但下列案件不予受理鑑定:三、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指道路範圍之行車事故案件。故本案是無法鑑定的。本案建議您先與對造談談看,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立,可從受傷部分著手,先行申請甲種診斷證明書,以提出傷害告訴之條件與對方談,相信應有助益。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福您!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2-07-31T01:46
我想直接回答妳的問題就好,不去討論「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是不是適用的問題,因為就算有適用大概也只是開張逆向行駛的罰單。
妳的
問題一
如果妳真的要提刑事訴訟,那就是刑法過失傷害罪(284條)
如果妳想只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那就是民法侵權行為(184條1項)
問題二
你這個情形警方出現只處理兩件事
一是雙方有沒有違反行政法規(道路相關規定)
但是像你說的,警方認為那是私人土地,不適用道路交通法規,
所以如果要爭執這是道路交通法規所規定的「道路」
有得吵,
但是就算你成功了,對方也只是多吃張罰單。
二是採證
警方把現場情況記錄下來,包括雙方的證言和加油站的錄影
這些證據就是你要提訴訟時會用到的證據
但是實際上這部分你自己私人也可以做到
如果真的要說,你這情形,警方出現基本上重點也只有開單~
勝算大不大重點是你們找到多少證據來證明你們說的「事實」
因為事情已經結束了
我也不確定警方當時到場有沒有做現場鑑定
你們最好事盡快跟加油站調錄音帶自己備份一份
不然到時你們就算真的要提告
法庭上你們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
那麼基本上是必敗的~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2-07-27T16:23
您好
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立律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LiLiu9877 ~~~~ 
祝平安 順心
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敬上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2-07-28T15:05
刑事上對方應難免過失傷害責任。
如無法和解,建議應先提告。
供您參考
如尚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2-07-27T03:57
我推薦你 My權益ITM
保障自身權益 別讓權益睡著了
權益是大家需要學習
並且用來保護自己並且幫助他人
所以別小看自身權益
請去奇摩搜尋 My權益ITM
對你有所幫忙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2-07-31T22:51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收到民事起訴狀該怎麼做?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2-07-27T00:00
我是學生,開車上班的途中綠燈起步後沒多久不慎追撞前車,雙方皆只有車損沒有人受傷且雙方車齡都是十幾年的 ...

一個月瘦10公斤以上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2-07-27T00:00
如題誰能告訴我怎麼樣才可以在一個月減10公斤以上請告訴我早上中午晚上要吃什麼然後運動量要怎樣才夠麻煩大� ...

關於跟家人的相處、是否搬家問題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2-07-27T00:00
我家有我媽跟哥哥和我3人,我哥每天好吃懶作,到現在30幾歲還沒一份正當的工作,整天跟媽媽要錢,要不到就生 ...

薪資及契約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2-07-27T00:00
我有幾個狀況想請教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
1 老闆因私人事由 讓員工休假 
  卻要員工以自己的特休 ...

對於工作以及人生一片茫然..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2-07-27T00:00
我現在29歲...專科肄業..這幾年來陸陸續續換了許多工作司機、作業員、外務
始終找不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小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