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期間請休假 在別地方工作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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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換工作了 正在應徵當中

其中有一份心中第一順位的工作

對方來電詢問若錄取能否7月中上班

但因為我目前在職且談好最早七月底離職

覺得競爭有點弱勢就積極想如何解決這點

最後想到我還有幾天休假

可以正式上班前請假提早去學個2~3天
(可能一週1天這樣)

對方第二次來電確認面試時間時

我有積極提出我的想法

對方覺得不錯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當然好


問題來了:

我原本是想說就是單純請假去提早學習
(沒有要薪水)

但對方主動說正式上班前去學他可以給我算工讀時薪

掛上電話後原本覺得還蠻不錯的

但發現不對啊 我目前在職(約聘)

這樣休假去別地方工作領薪算..兼職?


約聘合約上好像沒寫兼職問題...

是不是表示可以呢??

請問版友有類似經驗嗎?

想知道會不會有爭議

如果不行的話想跟對方說不要薪水


附註:
我目前工作已經在收尾 所以休假不會影響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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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6-06-27
不會怎樣 你時間喬好就好,沒重覆保勞健保,基本上
沒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