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薪資未達4萬不得面議 30日上路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抱歉刪掉前文

今天好奇看了前公司的職缺,有我之前作的工作目前在104徵人,

工作待遇寫: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我算了一下當時領的(薪水+年終+績效)/12 = 根本沒有4萬!

但其實公司這樣寫是不是也不違法(?) 有點想按檢舉,而且這間知名企業是沒有加班費

績效每個人不一樣,有時高有時低,或沒有

年終的計算方式,請假比較多的人也會拿得到比較少

雖然政府立這個方案是好意,但真實性不是很高!

--

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2-03
請問你之前是業務缺嗎?覺得業務缺獎金差異會很大...
Connor avatarConnor2018-12-03
我是客服 ~
Madame avatarMadame2018-12-07
經常性加班就會有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8-12-08
好像這樣寫的 旁邊都有檢舉按鈕
薪資直接寫明的 就沒有檢舉按鈕
剛剛看了幾個發現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12-11
很多都面議 旁邊(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Susan avatarSusan2018-12-11
我的某家前公關公司也是寫面議,但多的是只做不到半年就走
也沒領到年終或所謂的績效根本沒四萬@@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12-14
我只是覺得變相讓4萬以下的月薪也可以寫成"面議"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2-17
直接按檢舉吧,寫四萬,去面試才跟你說是22k,沒人檢舉
也是不會受到懲罰
Oliver avatarOliver2018-12-20
反正面試者問的時候,就說有加獎金,但你沒能力拿到是你能
力不好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12-23
字被吃掉,我的前公司跟原PO一樣但是是公關代理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12-27
資方寫試用期全解決
Edith avatarEdith2018-12-31
鄉民自己都沒有統一說法了,先有共識再來想要怎麼改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1-04
我也去看了前公司 通通寫面議 明明離四萬超遠!要怎
麼檢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1-08
都是前公司那準,說不定人家有加薪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1-09
看到前公司都把薪水標出來了也蠻準確的,範圍最大的(
有人說是超佛區間)是業務部標22k-220k,底薪22k沒錯,
也真的聽過有人領到220K過
Puput avatarPuput2019-01-13
哇加薪 我那時領2*k他加40喔 聽前同事說新同事還是
個雷包 你會不會太天真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1-13
我後來先跟104檢舉我前公關公司,因為我很確定月薪怎麼加平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1-15
平均都不會超過四萬,下午再看的時候前公司就乖乖標出來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1-17
很多23k~40k的...
Donna avatarDonna2019-01-21
經常性薪資是不含獎金的啊
Hedda avatarHedda2019-01-23
你以前領不到四萬 不代表他現在不會給四萬以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1-27
我剛看前公司薪水改了,果然沒有4萬,它寫了一個範圍!!!
可以證明我是對的吧 前公司果然沒有隨著時間調高薪水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1-29
以前沒給四萬,現在標出來確定還是沒給四萬!!!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1-30
S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