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主要是講關於資遣的....但我不曉得到底要歸類在哪裡,只好放心得
我在這家公司做了三個多月,(意即試用期早已過了)
昨天早上到公司發現電腦密碼被改了(我的電腦一定要上鎖)、抽屜被清空、
後方的置物櫃也整個不見
看到如此景象,心中也已有了七、八成......
於是,我去向我的老闆提出疑問:是不是要請我走路??我哪裡做錯了??
對方以我口氣不佳,拒絕回應,並請我『立刻』、『當下』走人
我默默的把這三個月從家裡帶來的小東西收拾
她則在一旁冷眼看著,好似在看我有沒有偷拿了她什麼東西一樣
就在這樣的場景下,我離開了公司
臨走前,她說該走的會給,叫我把非自願離職證明傳真給她.....
以下才是我想講的,我事後有跟對方說明並不是只有資遣費還有「預告工資」的部份
但,那也僅僅是我能保護自己的最後一道牆與權力
在當下,我早就慌了,即使心裡早已知道她這麼做的用意....
離開時,我衝忙的離開那讓我覺得感到羞辱的地方。
回到家,我哭了很久、傷心了很久。我不明白我做錯了什麼要被這樣對待....
覺得我不好,不能用好聚好散的方式嗎??
把東西整個清掉,再逼我去問她,得到我口氣不佳,
事後她自己也承認,她當時的用意確實就是如此。
我很難過,不曉得自己需要多長的時間才能平復昨天早上發生的事情
來這裡,不是要討拍拍,而是想說: 被資遣的你(妳)們花了多久時間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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