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提出離職要7/29(五)還是8/1(一)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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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板大家好

進到一間很鳥的公司

7/1報到開始上班

現在打算提離職

本來這禮拜一就想走人,但怕他們薪水用"到天數"算

(本來想說用請假四天的扣錢,也好過用"天數"算)

所以打算忍到這禮拜五 7/29 下午下班前提離職 當天走人

但我還是怕他們會不會用

本薪/30*天數......

所以想說8/1提 這天薪水就算了

但至少是確保"""一個月"""整 (7/1-7/31)



是否可以指教一下如果7/29提離職 當天走人 (最後一天)

我應該還是拿到全薪吧?

如果不是,可以申訴嗎?可能贏嗎?



剛進職場沒什麼經驗,請大家手下留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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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7-30
薪資是算到你走人那天不是提離職那天,如果你公司搞你,
要你29號提29號走,就領不到整月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8-01
拿不到啊 你會被扣掉30和31的薪水 你29號就離職不是公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8-02
司員工了 公司當然沒必要付你30和31的薪水 完全合法
想領整個月就下禮拜一再提離職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8-03
就下禮拜一才算阿 當公司不懂?
Tracy avatarTracy2016-08-08
不能拍照? 難道你公司是屬於禁止拍照的地方?
那麼就一定有監視器!!!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13
下禮拜一 簽到 便離職?
Ethan avatarEthan2016-08-15
老實說,即使你是29號就提,以30天來計算,只少了一天的薪水
,因為理論上是本薪/30*29,其實沒有差非常多,所以看自己願
不願意硬要撐到下星期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8-19
鳥公司為啥還要撐那幾天?
Lydia avatarLydia2016-08-19
做了一個月鳥事還要被扣薪水 更幹吧
Delia avatarDelia2016-08-21
若真要下星期一才去處理,那就提了離職後主動把事情交接一下
再走,司,我是覺得雖然有很多爛人,但不代表我們也可以用同
樣的方式對待對方,這樣跟比爛沒兩樣,所以就盡責把該做的事
情做完就閃。現在最怕的就是你自己無法堅持當天就要走,或是
處理提離職後引發的一連串留人的舉動。
Irma avatarIrma2016-08-23
問心無愧且不落人口舌才是真正做大事的人。
Belly avatarBelly2016-08-25
樓上會被噓超奴的
Irma avatarIrma2016-08-25
被噓就被噓囉,我問心無愧就好,而且時間會證明很多東西
與其花時間想著怎麼鬥臭資方,我寧願把力氣花在提升能力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8-30
我們會計教我們說要離職的話,最好隔月提。除了可以
領一整個月的薪水,另外健保費也不會不滿一個月被公司
退掉後,你要補繳7月的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