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些人事規章的合理程度?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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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最近剛進一家餐廳做PT,十月要在新開幕店轉正職
面試是應徵吧台缺,進來先做外場熟悉公司,後面轉學吧檯
現在剛拿到公司的人事規章,有頗多疑問,不知是不是餐飲業常態,想上來問意見

1. 勞健保
面試時說月薪26K,全勤+2k
之前我做辦公室行政,想說勞健保一定都含,就沒問
前天拿規章給我時才說不含勞健保,要保要從自己薪水扣
這樣扣等於少2K左右的薪水(或者更多?)
想請問餐飲業都這樣嗎?

2."員工本人同意自任職日起接受完整六日之職研訓練,
該期間如自動離職,公司不給付任何薪資。"
職前訓練不用支薪?

3. 連續三個月全勤,調薪
連續六個月沒曠職,調薪
任職滿十二個月,調薪
這沒疑問,只是貼出來參考

4.病假不給薪
曠職一天扣三天薪,當月兩次以上扣該月半薪
每個月遲到累計超過15分鐘者,扣部份小費或獎金並且無全勤金

5.離職
三十天前書面呈報,總公司簽收後生效
自填寫離職單核準後,所有福利一律取消
這點很怪,我離職的最後一天前應該都算員工,為何可以不算福利?

6.發薪
每月十號發薪水,遇例假日順延
這也沒疑問,只是覺得也太便宜行事,我之前的職場都是遇假日會提前發。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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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3-09-09
1.2.4.5是不合理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9-09
同樓上,你直接把這條款跟勞委會檢舉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9-14
終級黑心企業,何不把名子貼出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9-18
通常薪水分2種:含勞健保跟勞退、都不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