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公司有簽約 離職一定要付?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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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進公司的時候有簽約
每個月有2000的電腦津貼

但如果工作未滿3年 然後要離職

需把前面有領過的電腦津貼交回去 還要多賠6個月 6*2000

想請問如果最後離職時 我不願意繳回那筆錢
公司告我可以成立嗎 或是公司可以從我的薪水裡面扣掉

想知道我站的住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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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3-20
交回已領過的正常 要多罰的要上法院解決 公司不
能扣薪水 但可以告你
Delia avatarDelia2015-03-20
繳回也太扯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3-22
電腦津貼是啥? 如是買電腦 按法退回電腦即可
設備折舊是不能算在員工身上的
若電腦自備,公司給予津貼,那連退回都不用鳥他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3-23
因為津貼應計入經常性薪資裡面
John avatarJohn2015-03-27
這個約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3-31
應該是不用理他,等他告了再說
反正不管最後結果是什麼,都不會比公司規定的更差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4-04
這些條款都是欺負新人不懂法律 唬人用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4-05
不是買電腦的費用 就只是多領的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