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本來就規畫要離職,後來他這幾天決定
就做到一月底,然後他離職預告也壓得好好的
預計小年夜的前一天說,他說預告期沒有規定要工作日
但他因為私底下就有討論,就有風聲傳到長官
就有去懇談他,然後商量說能不能做到二、三月
給公司多一點的緩衝時間,招募人、培訓交接之類的
但我同事就說他已經找好下一份工作,也談好時間了
所以就一定要一月底離職...因此好像談得不是很愉快
我自己客觀覺得,這本來就是互相的事情
不要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便啦
但如果他在去年就預告今年農曆年後離職,應該也可以接受
多一點時間讓公司找人
各位大大們,會覺得我同事這樣很不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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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到一月底,然後他離職預告也壓得好好的
預計小年夜的前一天說,他說預告期沒有規定要工作日
但他因為私底下就有討論,就有風聲傳到長官
就有去懇談他,然後商量說能不能做到二、三月
給公司多一點的緩衝時間,招募人、培訓交接之類的
但我同事就說他已經找好下一份工作,也談好時間了
所以就一定要一月底離職...因此好像談得不是很愉快
我自己客觀覺得,這本來就是互相的事情
不要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便啦
但如果他在去年就預告今年農曆年後離職,應該也可以接受
多一點時間讓公司找人
各位大大們,會覺得我同事這樣很不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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