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完調解會了,不愉快的過程分享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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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17-02-09T12:56

Table of Contents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比一般人有機會陪同參與調解會

原po遇到的調解委員水準其實還蠻常見的

幾乎不具備任何法律常識就再那要勞工吞下去


分享幾個情境讓大家參考


情境一

客戶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指稱勞工有侵權行為

結果公司沒有做任何調查

直接逼迫員工簽自願離職

揚言不簽的話要讓這件事情傳出去讓該勞工無法再在業界待下去

年終跟年資快五年的資遣直接被公司吃掉


調解時調解委員也一直在那幫腔

說該勞工做錯事還要求些有的沒的是不對的

-> 有沒有侵權行為不是調解委員說了算~更不是老闆說了算

有問題請上法院說


最後的結果:

1.該勞工因證據不足故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因為從頭到尾只有口頭指控)


2.該次調解後因為勞工自己還是怕事

所以只爭取到約兩個月月薪的"春節獎金"

不然我原本是預期要像前一篇一樣~

爭取無效資遣~讓該勞工領取這段時間的月薪再被資遣

至於爭取的方式是因為我們手上有其他籌碼在


3.因為該勞工當初傻傻的真的簽了自願離職

(要主張是被逼迫的太困難)

所以該公司就用春節獎金的名義來支付資遣費



情境二

某勞工因為工作時受傷其後因此跟公司吵架自己離職

因為他希望要求公司應該要給付醫藥費

而當時的公司不肯


後來該公司被併購

我們的調解對象是新的公司


原本預計會是一場苦戰

結果很意外的對方表示完全接受該勞工提出的所有要求

甚至直接提供醫療費用給付單(還12格)

並表示如果不夠用請跟他們知會一聲他們會再寄給他


理由是因為這個勞工太恐怖了

不斷的打電話過去跟他們吵這件事情

打到他們快崩潰

所以什麼要求他們都接受,只求他不要再打過去...XD

但是離職是他自己提出的要求

所以還是無法給予資遣費



整理一下懶人包:

1.除非真的是你自己想走,不然打死不要簽自願離職,對方要是想威脅你就錄音存證

2.法律、規定都是法院說了算,不是你他媽一個小老闆一個屁調解委員說了算

3.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上述兩個情境都是很好的例子

4.有問題可以打去勞工局問,不放心可以打台北市的問,需要協助可以去法扶問

5.走上這條路真的不容易,因為你可能需要當面忍受很多的鬼扯跟謊言

找個朋友陪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要記得寫委任書不然他不能發言

6.當你已經決定要鬧翻的時候,記得多準備一些公司的把柄做為籌碼你會比較好談

常見的大概就是加班費、勞健保低報、未製作出勤表等等


最後當然還是要看你所屬縣市的勞工局

台北市基本是沒啥問題,現在超級硬,想申訴就趁現在

新北市有點微妙,但是之前郭董電視上很跩的說自己不給加班費也還是給他罰下去了

其他的就...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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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白刃戰以生死作為終結,故人不怕死,天下無敵。

現代墨筆戰以榮辱作為終結,故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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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7-02-13T18:56
勞動部只有一個吧,各縣市是勞工處啦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7-02-18T17:47
木栓院長都支持台鐵違反勞基法的班表了,妳還能對現今掌
權者有何期待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7-02-22T16:04
蔡主席表示…去找你老闆,不要叫政府,公親變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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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7-02-27T12:24
高雄只有資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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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7-02-27T18:22
高雄有勞工局唷

開完調解會了,不愉快的過程分享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7-02-09T10:27
原文恕刪 對公司有異議的部份 原文 : 1.任職近四個半月才被通知資遣,當時面試公司告知試用期三個月 適任與否應在期間就得判定 (但在剛進公司時,老闆就對我說其實能不能用人 ,一個月就能決定) 勞基法沒有所謂試用期 公司所稱的試用期 期間所有你法律上權利跟一般 ...

工作幾年後的7年級生 現在過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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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7-02-09T01:04
也許不中聽 但各位姑且聽之 仔細想想這些擔心都是多餘的 你月入三萬也是活 月入三十萬也是活 你以為上一輩的人爽 好賺錢 但也許他們沒你放得開 你認為下一代的人比你苦 也許他們比你自由 年收四十萬的人說要是我有八十萬就好 年收八十萬的人說我想要年薪百萬 年薪百萬的人說我要年薪X百萬 公 ...

2017 離職前的特休(年假) 按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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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7-02-09T00:18
前言: 我從2013/05 進公司,以前優於勞基法,也就是才剛到的第一年,給你七天年假, 第二年給你十天,優於勞基法。 最近(2017)三月想要離職,才開始知悉,在離職前公司會按比例給你特休(年假) 也就是說,三月前要離職,14天除以3,你只有4.5天的年假... 因為之前已經有google文章,這樣是違 ...

開完調解會了,不愉快的過程分享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7-02-08T22:57
大家好,今天下午到勞工局與資方開完調解會,過程不是很順利也不是很開心, 希望個人經驗分享能給各位做個借鏡。 前情提要 andlt;補充-公布公司名稱與背景andgt; 詰麒貿易有限公司 地點在大里工業區(修平附近) 銷售工具機 至於老闆的正業不知能否公布? 只能說是同產業(五軸工具機)最大的那家 有需要 ...

在事務所半年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7-02-08T22:29
大家好,首次在這發文, 若有不妥,請見諒。 小妹在記帳事務所待了約半年 因有更好的發展,已提離職 (估計會做到月底) 今天老闆跟我說:因為我沒有做到一個流程結束(可能五月報完之類的) 原本年終獎金要扣半 但因為新的勞基法 我有半年可以有三天特休 所以互相抵消 聽完點頭說好,也沒有想太多 但回家以後想了再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