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日一問?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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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前輩大家好!!

小弟的朋友工作了兩年多還不滿三年,

在上個月5/11提出辭呈,依勞基法規定於20天前提出,

所以於本月5/31為最後工作日,但由於5/30及5/31為星期六及日

所以5/29為實際最後工作日。


以上應該都沒甚麼問題才對...

但今天小弟的朋友才被前同事告知,公司最後壓的日期是5/30...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先進前輩 公司可以這樣凹一天嗎?

如果這樣凹一天,是否就少了 一天薪資+一天勞保紀錄+需要自己多繳一天健保?


對了小弟朋友是月薪制的。

先謝謝各位前輩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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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6-06
可以啊 一切合法
Olga avatarOlga2015-06-08
壓哪天不重要!重要是他退保日,比如說1號打電話勞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6-10
保局加保,2號才會加保,30申請退保他31正式退保。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6-13
但不準確自己打電話問勞保局或公立就業服務站電腦查
哪天退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6-15
健保是算月的。5/29轉出,就不掛原公司,5月要自己
繳。至於危不危法,自己打去勞工局問。不過我工作
快20年,大小公司都待過,公司有因各因素被檢舉,
但沒因離職日因六日提前,被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