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親戚在ㄧ間未滿五人的美髮工作室工作,當初好像有簽約說如果做不滿三年就要付賠償金,聽到這邊我已經覺得很扯了,重點還沒有勞健保
現在親戚遇到的問題是這樣,因為家人的健康問題親戚想請幾天時間,老闆不同意就算了就要求請假請親戚開診斷證明書,結果在隔天開會時把這件事拿出來講,還跟親戚講說妳家人的健康干我什麼事,問你是不是不想幹了,親
想詢問一下,賠償金在勞基法是核可的嗎?因爲第一次遇到這種惡質老闆,說實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因為那個老闆一直在跟親戚說你有簽約沒做完離職就該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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