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有發了一篇離職心得文。
現在又要來發文了。
想問一些具體的問題。
目前錄取上的公司要求要提供退保證明&離職證明。
但因為目前的工作僅做了四個月,
所以在履歷表上直接省略了這個經歷。
面試時也沒有提到這一塊。
這樣的話離職證明和退保證明是不是可以提供前公司的就好?
還是一定要最後離職的公司的?
另外,
因為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正本
已經繳給現在的公司,自己沒有留存。
不知道能不能拿回來~
雖然為了找到工作省略了經歷,
但真的被錄取了又很麻煩啊~
感覺像是撒了一個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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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要來發文了。
想問一些具體的問題。
目前錄取上的公司要求要提供退保證明&離職證明。
但因為目前的工作僅做了四個月,
所以在履歷表上直接省略了這個經歷。
面試時也沒有提到這一塊。
這樣的話離職證明和退保證明是不是可以提供前公司的就好?
還是一定要最後離職的公司的?
另外,
因為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正本
已經繳給現在的公司,自己沒有留存。
不知道能不能拿回來~
雖然為了找到工作省略了經歷,
但真的被錄取了又很麻煩啊~
感覺像是撒了一個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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