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與特休的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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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日:2013/7/26,欲離職日:2016/8/1
所以我需要在7/12,也就是提前20天提出離職
按照之前爬文的結論,需上班到7/26才有滿3年10天的特休

想請教大家
如我提出離職日為8/1,若公司只想讓我做到7/25
剩下的6天改以預告薪資的方式發給
那我實質上只上班到7/25,是否那10天的特休就不存在了?
這樣算下來公司反而省下了4天的薪資

如果公司這樣做,我可以拒絕並堅持上班到8/1嗎?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當然,如果按照原本的計畫,剩下的天數是不夠我放特休的
所以會在能按計畫走的情況下,再跟公司協商是否可提前將特休分散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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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6-06-20
幹嘛不7/16提壓8/5號走.
Sarah avatarSarah2016-06-21
你自己壓8/1號的話確實會少4天..公司也不用發那4天薪給你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6-26
未休之特休發給預告工資條件是"非可歸責於員工之原因"
Dora avatarDora2016-06-27
另外一般公司 特休通常會第二年後就轉以會計年度為單位..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6-29
公司要你7/25走可以啊,非志願離職書拿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7-04
然後你要離職的日期只有滿足預告期天數,公司依法不得拒絕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7-06
該給的薪資都必須要給,特休也是一樣,公司如果不願發特休
Kama avatarKama2016-07-06
的錢,那一樣得給你有薪假10天。
Emma avatarEmma2016-07-09
特休可按比例年資給,不是一次給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