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與特休的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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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之銘言:
: ※ 引述《frsyad (frsyad)》之銘言:
: : 到職日:2013/7/26,欲離職日:2016/8/1
: : 所以我需要在7/12,也就是提前20天提出離職
: : 按照之前爬文的結論,需上班到7/26才有滿3年10天的特休
: : 想請教大家
: : 如我提出離職日為8/1,若公司只想讓我做到7/25
: : 剩下的6天改以預告薪資的方式發給
: : 那我實質上只上班到7/25,是否那10天的特休就不存在了?
: : 這樣算下來公司反而省下了4天的薪資
: : 如果公司這樣做,我可以拒絕並堅持上班到8/1嗎?
: 可以 預告20天是對雙方的保障
: :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 : 當然,如果按照原本的計畫,剩下的天數是不夠我放特休的
: : 所以會在能按計畫走的情況下,再跟公司協商是否可提前將特休分散放掉
: 公司得拒絕喔..你壓8/1號就是合法吃掉4天..
: 不過建議你先搞清楚貴公司特休算法..會滿一年直接給7天公司應該不多.
: 通常會依第一年工作月份比例核給
: 然後第二年後轉會計年度為單位
: 一來對僱主有利 可以合法吃掉幾天..二來計算方便..
: 所以你不一定有7天...舉你例子來說
: 2013/7/26到職
: 2014/7/26有特休
: 依前一年度工作月份核給 5.2月/12月*7天=3天
: 2014/7/26-2014/12/31特休3天 之後第二年開始轉為會計年度
: 2015/1/1-2015/12/31 特休7天
: 2016/1/1-2016/12/31 特休7天
: 2017/1/1-2018/12/31 才開始有10天



想請問一下這樣有合法?

勞基法規定 滿一年即有七天特休

我想請問 2013/7/26 ~2014/7/26 已經一年了

你並沒有給七天 只給三天 這樣叫做合法??

你的算法是先結三天 之後再給七天 所以可以隨意移動員工特休假?

你的理由是方便會計計算

我的理由是我家阿公待產 所以我們公司5年結一次特休喔 可以這樣?

請問隨意改變時間結算特休假叫做沒違法? 哪裡合法?

有沒有勞基法寫明 工作滿一年即有七天特休

資方可以自己改結算方式的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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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6-06-23
如果滿一年了 卻只有三天特休 去檢舉會怎樣?
方便會計計算不是不給你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6-26
那我家母狗要生了 十年結算一次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