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預告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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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mania10000 (小橘兒)》之銘言:
: 因為是第一次自請離職,不太清楚,特來請教
: 離職預告依勞基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
: 工作兩個多月(還差一點滿三個月)的勞工
: 依法應該是即提即離(經交接+填寫離職單)
: 但本身是門市+正職+排休性質工作
: 想請問是否會有相關的特殊條款?(因此而要提早預告的)

想再加問一個問題

碰到工作的地方是在醫院,未滿一個月提出離職

主管說還要填寫"離院申請書",說是醫院內部的規定,說什麼有關勞健保

請問這有必要嗎?

因為實在是不想再回去看到工作的主管

我看勞基法15 16條,未滿三個月當日提出離職就可以離職啦

請懂的人幫忙說明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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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4-08-07
依法不用,他沒有在你提離職的那天讓你寫是他的問題
他只是想避免自己的麻煩叫你回去寫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8-07
所以不回去寫 直接離職 應該是沒問題的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8-08
話說避免自己的麻煩 是主管要自己幫我填寫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8-12
那要簽名的 幫你寫難道也幫你簽嗎?
Poppy avatarPoppy2014-08-13
是!單場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8-15
請問沒辦理會延伸出什麼問題嗎 謝謝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8-16
不做單場王很久了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