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誇張的保全公司 (文長)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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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3-12-14T09:19

Table of Contents

大大們好~

小弟在退伍後經由朋友介紹,至X泰保全公司某案場面試後錄取。
這是小弟的第一份工作。
保全業的工作內容跟薪資,就不再贅述。
小弟是專門夜班。


工作案場是600戶的豪宅,三人哨。
面試時面試主任電聯公司,確認薪水是34K
跟同事聊天,也得知大家都是34K
工作至11/10,發放10月份薪水時,大家只領到28K、27K而已。
因薪資與預期明顯有出入,故眾人跟公司多次要求薪資證明,公司置之不理
(後來向同事提問,10/10號領取的薪水的確是34K下去扣)

在與公司爭論時,公司總務辯稱,又沒有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事實上,在簽訂時的確是沒有明訂薪水數額的契約書沒錯。
(也沒有任何人有看到類似的契約書)
但勞務契約的訂定不以書面必要條件,只要輔以相當證據...
應該仍然能還原公司當時提出的薪資承諾?
因為不管是網路徵人、報紙、錄音等等,都有相當多的蒐證了。
(人證、物證都蒐集的差不多了...)


後來公司提出了一張切結書
上面要求員工需要放棄勞健保、勞退、加班金、伙食費...等等
才有34K的薪資,不然只有31K。後來又出現另外幾種薪資範本,但非重點不贅談。
切結書正本後來公司隨即收回,我們則有拍照存證


我自己10月工作未足月,自10/11上班至月底共21天,依照公司規定照比例休假四天。
(待遇是34K休六)
10號領取薪資時僅得到20.7K,爭取多次薪資明細未果
因感受不到公司誠信,且管委會多次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有即將被撤案場失去工作之預期,小弟於11月底提出離職申請。
當時才從社區主任口中得知:
「薪資明細不會下來,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問公司會計」。

在去電會計後才得知。
20K的組成是依照34K比例換算21天工作後,扣除制服費,再扣除多放的一天假期。
先不論制服費是否要自己出這段。薪資並沒有扣除勞健保自負額

後來去勞保局查詢投保資料,我在10/11上班,但一直到11/5才有勞保的保障
幸好我福大命大嗎...?


況且,我10月休四天,打卡紀錄、假表、簽到簿上都是如此紀錄。
公司卻說我多休一天?
在跟社區經理、主任申請調閱打卡紀錄及10月份假表後後,更加確定了這點。
後來再去電公司會計,會計說會調查之後回覆我。
(過程輾轉不贅談,還被狂掛電話...)

結果竟然是因為公司在日班增加一員無力支付,所以扣我一天薪水去貼日班?
不久後又有另說,是因為夜班配員是三人哨,現在新增第四員,
在月休六天的情況下,會有數天的重複人力,而中間增加的成本要由眾人去分擔。

當然,這些部份我幾乎都電話錄音了。


在提出離職當天,公司經理又拿出一張切結書
內容簡述:工作未滿三個月即離職之保全,扣除2000元薪資
並且表示,不簽這張切結書,就不給你寫離職單。
因當時已經跟新公司瞧好上工時間,在逼迫下,也就只能硬著頭皮簽了。
(其他已離職同事也有不簽直接走人的,或許是他們丟離職單時沒碰到經理在場?
大概算我衰吧...)


當然,這一項在當初我們與公司簽訂契約中從未提及
後來從社區委員處得知,這條款的確存在,
但這是委員會跟保全公司之間的條款,跟保全無關。
且就算後來要跟保全求償,那也不應該直接扣除薪資吧?
(勞基法26條)
況且是公司薪資給付上跟約定不同又不協調的...


自公司離職至今(12/10),發放11月薪水,僅28K。
我為省去公司閒話之由,乖乖的依照公司規定的離職日十天前提出申請之規定。
(三個月內我記得是隨丟隨走?)
故作到12/5,11月是足月的。
在沒薪資單的情況下,實在不知道自己多了什麼少了什麼。
同時期離職的同事甚至有人只領到23K...(足月)。
真是令人崩潰。


昨日(12/13)公司會計來電,薪資的確被扣了2000元
且薪資計算是從31K開始扣



至今(12/14)夜班四人全體離職,公司確定已丟案場。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故上版求解。



問題簡述:我們要如何搞爆公司,又可以拿回我們的錢?

詳述:
我工作第一個月公司未投保,是否合法?是否可檢舉?
畢竟也足足少了近一個月...

投保公司跟工作公司不同是否有問題?
(工作的公司叫X泰保全,但是從勞保局拿到的投保資料,
發現是嘉X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當然保額是有問題的...只有19200。

被逼迫簽下的扣2000元切結書,是否自始無效,或者另要做其他主張?
是否可先主張將薪資領到,再處理公司向我求償的部分?
薪資少了2000元很不方便。

關於勞基法14條,於此案中是否有適用?

關於薪資明細雖然沒有明訂公司一定要發...
但是當勞工請求時,公司不予理會應如何救濟?
這樣在調解時,大概只能帶存摺過去了...?

在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時,約定薪資以34K提出才是正確的嗎?
填寫約定薪資時,應該沒有接受公司後來說的31K的義務吧。
(雖然是領了1個月沒錯)



文章冗長,問題眾多,感謝大大們抽空將文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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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3-12-15T11:22
你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呢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3-12-19T05:28
這直接找勞工局解決吧,怎忍無可忍上版求解?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3-12-21T22:03
又不是什麼好公司 離職單不用簽啦 有告知 直接閃人就對了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3-12-23T17:22
扣制服費 違法 以任何理由預扣薪資也違法
還有切結書 根本沒用...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3-12-24T20:45
除非你的新工作會打電話去你的上一個公司做詢問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3-12-29T11:09
可能我沒待過大公司吧..我都直接說要離職 就直接閃了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3-12-31T02:11
除非主管比較照顧的 才會待到有人替補或者寫玩離職單再走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4-01-03T22:20
先把錢領到後 再去勞工局檢舉跟公司番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4-01-07T17:49
潤泰?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4-01-07T19:47
在豪宅區當保全會特別辛酸..特別是看著有錢人那副嘴臉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4-01-12T06:29
偷偷跟你說 保全業而言 勞保都是作滿一個月才會保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4-01-16T21:18
例如九月初做 九月底才會保九月的勞保 原因是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4-01-21T03:19
保全流動率高 很多人都是做幾天就不幹的...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4-01-23T16:12
直接走人不去上班她也不能拿你怎樣 你錢都領了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4-01-26T06:33
不要傻傻被欺負 這種惡質公司不要對他們太客氣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4-01-28T00:10
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第六款全違反了,還有雇主不得
預扣員工薪水當賠償,未於上班當日加保有問題,薪資沒照當初談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4-01-28T20:11
談的也有問題,總之是全違法了,直接拿證據申訴比較快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4-02-02T06:31
預扣薪水是違反勞基法第26條,不得預扣做為賠償和違約金之用
完全不合法的公司,也就不要太客氣了y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4-02-03T19:30
保全真的是沒啥保障,不然怎麼會那麼缺人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4-02-05T06:43
該有的證據都有,直接檢舉了,一次讓它死。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4-02-08T19:03
我覺得你頂多摸清各案點錄影偷拍摸魚投各業主讓公司掉點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4-02-09T02:57
其他不管存什麼證都討不到公道 想想他們都屹立不搖幾年了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4-02-10T08:27
若政府有用早有前賢革命成功了 政府沒用阿

落差有點大的OFFER選擇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3-12-14T00:06
1.某知名連鎖早餐品牌-訓練講師/督導 休假:隔周休 工作內容:1.依據連鎖店制定訓練課程,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從事營業工作。 2.負責門市店長,幹部培訓考核與總部聯繫,並考核其績效。 3.負責監督店面營運標準化落實。 薪水:N,年終最 ...

那些有緣無份公司or老闆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3-12-14T00:04
不知道 大家在找到工作 並過了三個月試用期 一切情況都穩定之後 會不會在偶爾遇到挫折時 突然想起以前曾經在哪間公司工作時 同事間相處融洽..享加班費..老闆好溝通... 可以與現在的工作互補的優點 但又有其它的缺點.. 遙想幾年前 在某間印表機周邊產品公司工作 面試時一看老闆就覺得投緣 講話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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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3-12-14T00:00
每次到了年底年初都會出現換工潮,為什麼有的人總是找不到工作,面試多次都失敗呢?請問求職有什麼禁忌或需要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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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3-12-13T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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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網訊電通嗎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3-12-13T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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