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參加職訓課程前是否可以兼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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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因為工作單位裁撤而被資遣,
想到職訓局受訓一段時間、之後轉換跑道,

已經知道的是:請領失業給付的期間,不超過勞保局規定的額度,是可以打工的。

但若參加職業訓練,請領職訓津貼的時間是不能有額外收入的。


但問題來了,如果停止請領失業給付之後,到職訓上課之前,
這段時間是否能有額外收入?

臨時受託其他單位幫忙辦活動,
大約有兩三千塊的收入,是沒有勞保、但會申報所得的,
目前職訓課程還沒有開始。

問過就服站,就服站表示這是勞保局的業務,
勞保局則說這沒有遞件之前不能判定。

想問有沒有版友有類似經驗可以分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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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1-30
14天
Delia avatarDelia2020-12-04
非自願就是不能連續14天
所得不要超過基本工資
Joseph avatarJoseph2020-12-09
職訓會投訓字保,如果被發現有保險就會退訓
Rae avatarRae2020-12-13
訓練期間的費用要賠償
不過沒有投保的話,低於最低工資不要被爆出來都沒事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2-14
我職訓前大概兩週跑外送,開始職訓就沒有跑了
提供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