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日前的一份工作因實際與面試談好的不同,
因此做幾日便離職了,
現在要領那幾日的薪資,
原打算請雇主匯款就好,
可是跟雇主講了幾次他都堅持要我"本人親自"去公司領現,
說什麼公司規定都是領現,
記得那時工作時明明就看財務總務有在使用各帳戶,
且發薪日哪可能放一堆錢在公司等著發,
感覺他是故意刁難要我跑一趟,
或認為我如果有新工作定無法配合在她們上班時間去領,
這樣她就可以省下不用發薪,
想請問的是有什麼方式能跟他談讓他用匯款的?
雖然幾日錢是不多但我們小蝦米倒楣的勞方就只能聽任資方擺佈嗎
難道只能聽他的要錢就在規定的時間去領,否則就只能認賠嗎
(況且問他領多少他也故意逃避,感覺就是想亂扣,然後讓我白跑一趟)
以上小小問題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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