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工作 FAQ

影印工讀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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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各項★除特別提及外均須詳細填寫,不可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須保留格式不可刪除。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不得以不知或不了解規定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處分。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 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刪除或修改以上內容,文章就會被刪除並水桶五日 本文僅發表於PTT,未經所有權人同意禁止轉載至其他網站,一旦發現將提出告訴。 ★《工作期間》 ※以下六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或短期、長期工作等) 2/20(一),短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數,或每月休息日數,每週工作日數不得逾六天) 免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可能提早結束,理由後述,惟中午前結束依然會提供餐費)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hr需給予至少30分鐘休息,以此類推) 中午12點至下午1點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皆有、皆無、有計薪無供餐、無計薪有供餐,未載明者視為有) 中午休息無計薪,提供餐費150元 ★《工作待遇》 時薪200元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33/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週一至週日,國定假日請參閱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平常日工資:200元/hr 國定假日工資:(平常日工資x2且補休,非以基本工資計算) 延長工時工資:(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x1.66,非以基本工資計算)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使用者不得刪除或修改此處內容) 工資發放日:當日工作結束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未規定工作地點要跟單位地址一樣、一致) 台南市北區林森路三段245號(立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 本件係立山公司監察人委任律師至公司進行帳冊資料查閱, 故須就相關資料予以影印,數量目前未知。 因此本件徵求之影印工作原則預計為一日(即上午9點至下午5點), 惟倘若資料不多提前於中午結束,中午餐費依然會提供。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等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單位名稱:(除可省略部分外,需與政府公示資料相同) 高雄致和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縣市/鄉鎮市區/路街/巷弄號,需與政府公示資料相同)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 律師、地政士執照字號: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市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站內信擇一填寫,不接受這四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宗賢律師 Email/市話/手機︰zackeny.chen@msa.hinet.net 或站內信 是否回覆給報名者:站內信回覆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電話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實用工具:最低工資查詢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
薪資計算方式
元
低於最低
−6 元
每小時
當時每小時最低
196 元
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起
當時每月最低
29,500 元

下一次調整: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 30,900 元、每小時 205 元(待行政院核定)。

數額依勞動部公告的歷年基本工資與最低工資(114 年起依最低工資法改稱最低工資),只適用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加班費、例假日出勤的工資另依勞動基準法計算,不在此比較。

網友回覆 4

  1. Puput

    已寄

  2. Ina

    已站內

  3. Iris

    已站內,謝謝

  4. Yedda

    已站內,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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