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大家好
小弟目前是在一間傳統餐飲業工作(正職員工,有勞健保)
月薪26K+2K全勤獎金 扣勞健大概可以領26XXX
兩頭班 09-14 17-21
撇除很多光怪陸離的事情...目前還是為了生活咬著牙繼續待著
我們的休假制度是一個月可以排四天 六日禁修
本來我都排固定每周五,結果上個月老闆看我固定休禮拜五好像也不太爽
所以跟我說以後星期五他們有私人事情要處理也禁休
(...這樣排個屁....)
如果有排店休,那店休也算休假日要扣掉一天假
(一個月排一天店休) 也就是只剩三天可排
但這個月初發生讓我很生氣的事情
老闆在清明連假的開始就排了兩天店休
(4/3.4/4) 還跟我們說 接來下你們都剩兩天假
有得辛苦了 自己先想好要休哪兩天
就因為他們要全家出去玩....
也就是接下來的26個日子裡我只有短短的兩天假??????
如果很平均的休掉我也要做12休1.....
因為是體力工,休假真的是很重要
以前有一次也是被店休以及員工離職弄到變成做11天之後才放假
那陣子累到一個不行 身體也不好
朋友說我這樣休假是違法的
工作連續七天就是要員工休一天之類的
但是店家角度好像就是 我一個月有給你四天自己排
請問何解呢?
請假是下下策...因為會扣2000的全勤獎金跟一日的薪資...
而且基本上都不准假
大概要有人掛了或是你出意外這種等級他才有可能會准....
發燒到39度沒法來上班的工讀生小弟 嬤嬤打電話來請假
老闆說請他本人跟我講 否則一律不受理
最後沒去上班被當成曠職
因為不打算再繼續久待(目標規劃是月底提離職,做到五月底閃人)
至少想等離職的時候如果被靠腰的話有多一點東西可以回應他
還有老闆因為工讀生小弟犯錯處罰員工
將他4月的薪水從115/HR調成105
說下個月再調回來以示處罰
這樣也有違法之虞嗎???
(不過阿弟有聽我的話,直接提離職,所以他快解脫了
老闆還說你說離職直接不幹,那很抱歉下個月你就是無法來領薪水
你想領,就是要依法做滿七天,七天喔! 休假是不算的
要有打工有工作的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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