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期派遣...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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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大大們

鳩竟...長期派遣到底該怎麼解釋才對?

如果我做到一半想要離職是被許可的嗎?

因為我看人力銀行有的工作是民國101~105年

我覺得也太久了吧!!!萬一因為個人因素要離職

會不會導致賠償或是毀約呢?

還請版上的大大們為我解惑

先在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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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2-09-22
看有無簽約吧 人力銀行的看看就好
Hedy avatarHedy2012-09-22
看合約內容。我簽過的是要有一個月的預告期。
合約是約束雙方的,所以公司也不可能跟你簽"決不中斷"的這種
合約。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9-27
當然可以中途離職的,工作選擇權是憲法位階,沒有任何契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0-01
能夠違反。即使契約有寫說離職要罰錢,基本上除非公司能證
Noah avatarNoah2012-10-03
明確實有訓練費用支出,也有簽約金(如民航機師),不然打官
司你也一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