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員工資遣問題 - 離職
By Olive
at 2012-09-17T23:17
at 2012-09-17T23:17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
幾個問題想請教
希望有經驗的各位可以幫忙回答
情況是:
派遣員工被無預警解雇(當天下午告知當日為最後工作日)
派遣公司以去年簽訂的合約(當初的名目為定期合約)到期不續聘為由
表示
1. 員工因合約到期必須離職,非屬派遣公司解雇行為,因此沒有資遣費
2. 合約到期日當天為最後工作日,因此沒有七天年假也沒有折現這回事
3. 理由同1,因此也沒有十天預告公資
派遣公司不斷強調當初簽的是「定期契約」
所以一概規避和解雇員工有關的責任
還說合約是去年九月簽的
所以不適用今年六月通過的「派遣公司不得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的規定
妙的是一開始派遣公司的窗口身段相當低
對於員工提出資遣費、年假與十天預告薪資的要求
只說要和被派公司協調十日預告薪資的部分
看是要延遲十天離職還是維持當日離職但預付十日薪資
而且不停道歉
隔天換了個窗口後
態度馬上轉為強硬
立場變成前段所說的三點情形
並以去年簽的定期契約為由
將一切雇主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而且自始至終不斷打出「定期契約」做為擋箭牌
(奇怪一個小小的人力專員到頭來不也是勞工嗎?
看她如此鞠躬盡瘁地為資方打壓其他勞工的權利實在令人不解)
問過勞工局
其人員表示基本上上述員工提出的三項要求皆屬合理(定期契約不合法)
若勞資雙方之間仍有爭議可透過協商或申訴管道解決
請問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情形?
以及台北市勞工局的協調或申訴到底有沒有實質效用?
因為類似情況申訴過的人可以說明一下情形嗎?
謝謝大家囉~
--
幾個問題想請教
希望有經驗的各位可以幫忙回答
情況是:
派遣員工被無預警解雇(當天下午告知當日為最後工作日)
派遣公司以去年簽訂的合約(當初的名目為定期合約)到期不續聘為由
表示
1. 員工因合約到期必須離職,非屬派遣公司解雇行為,因此沒有資遣費
2. 合約到期日當天為最後工作日,因此沒有七天年假也沒有折現這回事
3. 理由同1,因此也沒有十天預告公資
派遣公司不斷強調當初簽的是「定期契約」
所以一概規避和解雇員工有關的責任
還說合約是去年九月簽的
所以不適用今年六月通過的「派遣公司不得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的規定
妙的是一開始派遣公司的窗口身段相當低
對於員工提出資遣費、年假與十天預告薪資的要求
只說要和被派公司協調十日預告薪資的部分
看是要延遲十天離職還是維持當日離職但預付十日薪資
而且不停道歉
隔天換了個窗口後
態度馬上轉為強硬
立場變成前段所說的三點情形
並以去年簽的定期契約為由
將一切雇主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而且自始至終不斷打出「定期契約」做為擋箭牌
(奇怪一個小小的人力專員到頭來不也是勞工嗎?
看她如此鞠躬盡瘁地為資方打壓其他勞工的權利實在令人不解)
問過勞工局
其人員表示基本上上述員工提出的三項要求皆屬合理(定期契約不合法)
若勞資雙方之間仍有爭議可透過協商或申訴管道解決
請問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情形?
以及台北市勞工局的協調或申訴到底有沒有實質效用?
因為類似情況申訴過的人可以說明一下情形嗎?
謝謝大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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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2-09-18T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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