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不簽離職同意書 及勞保轉出問題 - 離職
By Charlotte
at 2013-04-29T21:54
at 2013-04-29T21:5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glidingF (FF)》之銘言:
: ((本文同 PttLifeLaw #1HVUa4zn ))
: 事實經過:
: 我的試用期原應在4/15到期
: 在4/10告知單位主管要離職經主管慰留 (但其實就是軟性的不同意)
: 在4/15明確告知主管要離職且已找到其他工作
: 主管非常生氣且堅持不簽同意書 導致無法開始跑離職流程(很大的公司故程序繁瑣)
我比較好奇你為啥要堅持「跑完程序」
現在是你自請離職而不是公司資遣你
自請離職在勞基法上面,就不存在遣散費的問題
你只要注意預告期滿的每天,都有算進去工資
然後自己的預告期間合乎法律規定就好啦
預告期的時間
勞基法第15條: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基法第16條第一項: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以你的情況來看,十日前預告就可以閃人了
: 經與新單位協調 兩度延後報到日期以辦妥離職程序
: 但時至今日主管都不願意簽同意書
: 而新單位因為相關法規已無法再等(非內規 是法規)
是哪條法律規定你「一定要準時報到的」?
勞基法來講應該是沒有,你不來報到業主找下一個人就好,還鳥你哩
不然就是你新單位是公務員,有報到時限
那你就要特別注意了
: 目前手上有e-mail往來證據 可作為主管知情但不同意離職的佐證
: 公司同仁及行政人員也都知情
: 因下週一定要去新單位報到 目前考慮同時走公司內及勞委會的申訴
: 但考量申訴處理時間應來不及在本週獲得結果 且兩條申訴管道看起來都不可靠...Orz
: 所以若本週主管還是不簽 大概會在告知行政人員後直接曠職三日致使免職
免職...想太多
如果你前面預告的證據都有保留下來
你又不是和他簽了賣身契不能走
他根本不能用這個理由說你無故曠職三日直接開除你
當然預告期間的薪資只要你有乖乖上班,都是要照算的
: 問題:
: 1. 若已找到新的工作 且在被免職前就已辦妥新單位的報到程序(也就是不影響謀職)
: 此外也不在乎該資歷或年資是否被承認 畢竟只有三個多月
: 那麼採行曠職-->免職的方式對我未來可能有什麼不利的影響嗎?
不會有任何影響,雇主不可能查的到你的曠職記錄
除非他和前公司有內部往來,或是不知道從哪幹來你的出缺勤記錄
但這根本也沒什麼,基本上工作中被記曠職和國、高中的記大過記小過效果是一樣的
只會影響你在原先公司的考績和薪資而已,換了公司之後根本沒人在看這個
不要想太多了
: 2. 若我下週一去新單位報到
: 但原單位最快也要等到我週一~週三曠職 週四開始才會開始進行免職的程序
: 那新單位在幫我加保勞健保時是否會遭遇困難?
: 還是因為勞保是按月計算 所以只要我在本月份被原單位轉出即不會有影響?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會有影響
你如果不去上班了,你的原單位也會盡速幫你辦退保
不然你就超‧爽‧Der,有人無償幫你繳勞健保
至於年資的部分,只要你在新東家有加保成功
勞保的計算是用月來算的,當月內有加進去就不會中斷年資
唯一要注意的是「國民年金」
只要你中間的勞保記錄一有中斷,就必須繳整個月的國民年金保費
像我就選擇不繳就是了.....
結論:不用鳥你的原主管
不簽離職單就不簽,自己預告時間到閃人就對了
他還以為你是他養的僕人阿~~~去
--
: ((本文同 PttLifeLaw #1HVUa4zn ))
: 事實經過:
: 我的試用期原應在4/15到期
: 在4/10告知單位主管要離職經主管慰留 (但其實就是軟性的不同意)
: 在4/15明確告知主管要離職且已找到其他工作
: 主管非常生氣且堅持不簽同意書 導致無法開始跑離職流程(很大的公司故程序繁瑣)
我比較好奇你為啥要堅持「跑完程序」
現在是你自請離職而不是公司資遣你
自請離職在勞基法上面,就不存在遣散費的問題
你只要注意預告期滿的每天,都有算進去工資
然後自己的預告期間合乎法律規定就好啦
預告期的時間
勞基法第15條: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基法第16條第一項: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以你的情況來看,十日前預告就可以閃人了
: 經與新單位協調 兩度延後報到日期以辦妥離職程序
: 但時至今日主管都不願意簽同意書
: 而新單位因為相關法規已無法再等(非內規 是法規)
是哪條法律規定你「一定要準時報到的」?
勞基法來講應該是沒有,你不來報到業主找下一個人就好,還鳥你哩
不然就是你新單位是公務員,有報到時限
那你就要特別注意了
: 目前手上有e-mail往來證據 可作為主管知情但不同意離職的佐證
: 公司同仁及行政人員也都知情
: 因下週一定要去新單位報到 目前考慮同時走公司內及勞委會的申訴
: 但考量申訴處理時間應來不及在本週獲得結果 且兩條申訴管道看起來都不可靠...Orz
: 所以若本週主管還是不簽 大概會在告知行政人員後直接曠職三日致使免職
免職...想太多
如果你前面預告的證據都有保留下來
你又不是和他簽了賣身契不能走
他根本不能用這個理由說你無故曠職三日直接開除你
當然預告期間的薪資只要你有乖乖上班,都是要照算的
: 問題:
: 1. 若已找到新的工作 且在被免職前就已辦妥新單位的報到程序(也就是不影響謀職)
: 此外也不在乎該資歷或年資是否被承認 畢竟只有三個多月
: 那麼採行曠職-->免職的方式對我未來可能有什麼不利的影響嗎?
不會有任何影響,雇主不可能查的到你的曠職記錄
除非他和前公司有內部往來,或是不知道從哪幹來你的出缺勤記錄
但這根本也沒什麼,基本上工作中被記曠職和國、高中的記大過記小過效果是一樣的
只會影響你在原先公司的考績和薪資而已,換了公司之後根本沒人在看這個
不要想太多了
: 2. 若我下週一去新單位報到
: 但原單位最快也要等到我週一~週三曠職 週四開始才會開始進行免職的程序
: 那新單位在幫我加保勞健保時是否會遭遇困難?
: 還是因為勞保是按月計算 所以只要我在本月份被原單位轉出即不會有影響?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會有影響
你如果不去上班了,你的原單位也會盡速幫你辦退保
不然你就超‧爽‧Der,有人無償幫你繳勞健保
至於年資的部分,只要你在新東家有加保成功
勞保的計算是用月來算的,當月內有加進去就不會中斷年資
唯一要注意的是「國民年金」
只要你中間的勞保記錄一有中斷,就必須繳整個月的國民年金保費
像我就選擇不繳就是了.....
結論:不用鳥你的原主管
不簽離職單就不簽,自己預告時間到閃人就對了
他還以為你是他養的僕人阿~~~去
--
Tags:
離職
All Comments
By Regina
at 2013-05-03T01:47
at 2013-05-03T01:47
By Christine
at 2013-05-04T01:10
at 2013-05-04T01:10
By Poppy
at 2013-05-07T22:03
at 2013-05-07T22:03
By Vanessa
at 2013-05-10T15:24
at 2013-05-10T15:24
By Frederic
at 2013-05-15T09:56
at 2013-05-15T09:56
By Hazel
at 2013-05-17T20:16
at 2013-05-17T20:16
By Puput
at 2013-05-20T23:24
at 2013-05-20T23:24
By Olga
at 2013-05-21T17:37
at 2013-05-21T17:37
By Hamiltion
at 2013-05-26T04:40
at 2013-05-26T04:40
By Audriana
at 2013-05-30T01:51
at 2013-05-30T01:51
By Hedda
at 2013-06-03T18:34
at 2013-06-03T18:34
Related Posts
卡穠文化
By Hamiltion
at 2013-04-29T21:04
at 2013-04-29T21:04
提離職主管不理我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3-04-29T14:30
at 2013-04-29T14:30
離職半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By Ivy
at 2013-04-29T13:55
at 2013-04-29T13:55
主管不簽離職同意書 及勞保轉出問題
By Damian
at 2013-04-29T11:31
at 2013-04-29T11:31
離職證明書與預告天數的問題
By Edward Lewis
at 2013-04-29T11:16
at 2013-04-29T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