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廠辦合一決策,同仁的的下一步?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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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其實是小妹的前公司(九月才逃離沒多久),以下稱A公司

就在2013年的12月底,A公司管理階層決議要廠辦合一並告知同仁

A公司中小企業,台北及新竹都有據點,兩邊人數相當各約五六十人

新竹以研發單位為主,其餘幾乎都在台北(業務/採購/品保/製造/行政財會等)

且台北同仁平均年資較高(約五~七年以上),新竹同仁約兩~三年

現在A公司要將台北同仁全數搬遷至新竹,時間訂為農曆過年前

這為期一個月的時間,讓台北同仁考慮約一周且要答覆給公司

目前公司說會提供交通車來回,供台北同仁至新竹上下班

但如果不願意的話,公司覺得自己並沒有要放棄原有的員工,所以不會資遣

可是講難聽一點,這不就是變相的要同仁自願離職嗎?

難道公司提供交通車,就可以打死這些辛苦的勞方嗎?

聽到這消息真的覺得很生氣耶~台北同仁大部分家庭都在台北

有些人家裡還住在基隆,請問他們要花多久的時間在交通上

且多數的員工都是四五十幾歲了,這種情況還要重新面試找工作

其實大家也知道,這種案件最後也是會走上勞資糾紛調解委員會

所以小妹在這想請問版上大大,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同仁爭取較好的結果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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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4-01-06
可參考Employee板的第158篇文章 應該跟你提到的例子相近
Dinah avatarDinah2014-01-09
謝謝G大,我也會再去查查相關資料,應該是協商再協商了
Ina avatarIna2014-01-14
統x子公司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