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人員未滿月辭職的薪資計算?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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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4-01-04T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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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做了一份正職工作
可是因為一些因素才做兩周就要離職了

已經有支會老闆
也算和平的結束

可是在薪水方面跟老闆意見不一樣> <

網路上的說法眾說紛紜
有點不知道怎麼辦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幫我算一下
不確定我的算法對不對

當出口頭約定薪水22000/月 月休8天(排休)

朋友的在職時間總共14天 休假3天

所以應該是 22000/30*14=10266.7 嗎

老闆是用 22000/30*11=8066.7去算的...


後來老闆又說
其實他已經很優惠我朋友了

他說依照勞基法規定的工時是一周42小時,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每日若工作8小時以上)

這11天總工作時數是11*6+額外的加班2小時=68小時
相當于工作總天數=68/8=8.5天,也就是有一天的休假應付薪資,也就是9.5天。

薪資的計算=22000/31*9.5=6741.9


我完全沒聽過這種算法 囧

不知道依法的薪水應該是多少呢?
他沒有想占老闆便宜 指是想拿到應該拿的薪水> <

謝謝大家


應該星期一會再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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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4-01-09T16:03
如果約定是月薪制 那第一個算法是正確的
這些老闆或人資 把心用在這地方難怪真的沒啥競爭力了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4-01-11T22:45
老老實實按勞基法..把心神用在如何拓展業務比較實際吧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4-01-15T17:56
算得真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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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elia
at 2014-01-16T04:27
唬爛你的 他用30就是必須包含假日進去 扣掉假日不合理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4-01-16T06:17
某些慣老闆無法用產品銷售來賺錢 只好從員工薪資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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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lena
at 2014-01-16T16:23
這一定是合法或是無法可管 我前一篇被狂噓 如果不合法一定
一堆老闆被告 就不會一堆慣老闆都這樣算 一定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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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intina
at 2014-01-21T07:01
就像勞基法假日工資兩倍一樣 老闆都是"合法"只發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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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4-01-24T01:37
時薪120 假日叫你來加班 就是發120 不是發兩倍240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4-01-25T18:33
RAVANA 其實就勞基法字面上的意思被雇主自以為解釋的結果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4-01-28T10:49
39&40條 "加倍發給" "補假休息" 加一倍 給你排休就算合法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4-01-29T17:00
但勞委會及地方也沒有特別釋示 到是"加倍"是加幾倍...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4-02-01T08:54
雇主認為 休假當日就有領薪所以多給那天的薪資就是加倍了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4-02-05T15:06
回本文 口頭約定難舉證 實務上他不違反勞基法真的沒的管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4-02-09T15:40
但您若實際照描述應該是22K/30 *14日
另外可以注意一下勞健保的期間是不是正確有加保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4-02-12T03:31
不是22k/22x11 就是22k/30x14 沒有那種亂算的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4-02-16T23:33
回H大的推文,我國法院的法律座談會、法院判決中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4-02-17T14:25
都有說明,加倍是指兩倍的意思,但多數法院認為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4-02-18T18:39
兩倍=1(原來就計算在月薪中,假日照發的工資)+1(另外發給的工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4-02-23T13:29
資,高雄地院101勞訴字96號判決可以參考一下,高等法院也有
許多相同的見解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4-02-27T04:16
老闆若真要算那麼精,在職14天休了3天,等於工作11天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4-03-03T13:00
月薪制應有一天例假,所以至少要給12天的薪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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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4-03-08T08:20
有遇過那種從週一上班,下個週一離職的人,因為只工作6天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4-03-08T19:18
所以企業沒算假日薪資給他,但沒遇過已經到職14天也這樣算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4-03-11T13:31
是因為太多人自認倒楣了..沒去告他.所以才會老是這樣搞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4-03-16T08:17
並不是有他的合法性或道理在..在這勞工居多的版上都還有
先鞭勞工的人存在呢 標準的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超多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4-03-17T01:59
當個小主管就自以為是老闆了 幫老闆省這不公不義之財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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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4-03-17T17:11
wupe大 那正是我要說的...囧 很多怪判決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4-03-20T03:48
跟他說用勞基法最低薪資來算 109*8*11=9592

試用期有無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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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14-01-04T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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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離職,但被挽留...無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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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at 2014-01-04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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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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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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