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職的合約???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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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到一份PT性質的工作
但有份合約最後有一段大概是寫說

離職之罰款說明:
1.未滿7日離職或被視為不適用與面試不符者公司罰款5000元

2.XXX離職者,不管到職多久,除特殊情形得公司允許,所有同仁(含計時),得於
30日以前提出離職申請,經確認後,方可於離職日辦理離職手續,如有違反公司有權力
罰款30000元

內容大概是這樣,然後後面是說明是賠償員工訓練支出損失....等



因為當初是說要作倉管物流包裝等方面的工作
但實際做的工作比較接近廚房方面(煮和處理食品原料+清洗鍋具等)
跟我原本認為的有些差距,撐了幾天覺得不適應想離職

感覺跟前面就職合約有點像但還是想確定清楚
1.上述合約的30日或7日如果簽了就不能直接離職嗎???
2.離職方式可由電話告知嗎???(直接打老闆電話,怕老闆不在現場)
3.我這幾天工作的部分還是有薪水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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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國] 三國11,自創武將下野?!?!?!
自創武將當君主
怎麼會玩著玩著,他就下野了
只是他流浪到那個城市,首都就換到那個城市了....

grant790110:你是不是創了蔣介石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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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1-19
你是不是創了蔣介石 XDDDDD
Jack avatarJack2013-11-22
根本有問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11-24
就算簽了 與勞基法牴觸 還是以勞基法為準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11-29
所以就用你實際到職日來算你需要提早幾天提早預告離職
2. 最好還是用有記錄的方式告知你要離職 ex Mail
Jacky avatarJacky2013-12-02
可以保證你是在哪一天向老闆提出離職的證據
3. 不管你工作幾天薪水一定要給你 不給就去投訴 不會很麻煩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2-03
你列出來罰款的部分也全都不合勞基法 所以他也不能以此
扣你薪水
Leila avatarLeila2013-12-08
你要用簡訊也可以呀 雖然比較不正式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2-10
sal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