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進入新公司,7月的時候收到健保局來函
才想起忘了幫爸媽加保(因他們是退休身份,依照
健保法規順位,只能保在我名下);跟老板娘提起
這件事的時候,她面有難色的說:不能請妳爸媽自
己跟區公所保嗎?
後續經過一翻拒理力爭(總之一開始她不相信
只能保在我名下這件事…)
因為這件事加上很多稻草,最後在8月中的時候
離職,離職後同月份收到健保局來函,內容重點是它
們逕自將我爸媽加保在我公司了,欠費追溯從2月份
開始,金額會一起在7月份的繳款單計收。
★問題一.想請教到底為~什~麼,要幫我爸媽
加保這麼難?
(因為我一直認為,就算眷屬加保也是從我的薪
資扣,不會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問題二.健保局說追溯的費用一併在7月份繳
款單中收取,但我7月份還在公司上班,所以這繳款
單會是公司那邊收到?
先在此感謝有回文的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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