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一直凹第一個月薪資 - 職場
By Kyle
at 2017-01-27T12:16
at 2017-01-27T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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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去了朋友上班的地方上班,面試時候說的很好聽,一再強調一切依照勞基法。
沒想到開始工作後,老闆竟然會自己幫我們打休息卡及下班卡!忙到沒時間吃飯也是自己
的事,那一小時不會補給我們也不計薪;更看到同事加班三個小時都在外面接待客人,回
到辦公室才發現早已被老闆打了下班卡,完全沒有加班費。
總之各種誇張行徑讓我去了兩天就決定辭職。
我1/10到職,並在面試時跟他說這個月只能做到1/21,她說好,那就用日薪算,薪水算法
就用24000+(1000全勤)/31-9(見紅就休,但扣除新年的連休天數),還用計算機實際按給
我看。
我上班是1/10到職上班、1/11有事請假、1/12上班、1/13排休(排班全部都是老闆排的)、
1/14提辭職
她幫我排的班表大致都是做三休一這樣
之後離職跟她算薪水,她一直堅持這樣算:
24000元/31天*2天
這樣算下來時薪只有90幾塊…
但這樣整個跟面試時講的不一樣阿!但契約上也沒寫第一個月的薪水約定、我面試時也沒
錄音,完全沒有證據…但如果照勞基法算的話
月薪制應該是:
24000/30(不管大小月都除以30)*3(排休也計薪)
或是她如果堅持照日薪制:(應該要本來那樣算比較合理吧)
24000/(31-9)*2
或者再不濟也要有基本時薪$133吧?
但她堅持她那個算法是打1999問到沒問題的,但我問對勞工、勞基法有基本認識的朋友都
說她那樣算很奇怪,想po上來問問各位在職場上打滾很久的前輩,她這樣算真的ok嗎?
--
※ 編輯: kitkatuu (110.28.15.102), 01/27/2017 12:17:55
,日薪制*2
他那樣直接除以31就是想凹成月薪制的時薪,但又不承認他排給我的假日,跟我說我自己
說21開始休到月底,如果他幫我排休的也要算,那不就假比正職多~我整個很無言,那就
直接甘願點算日薪給我阿八嘎!!!
但大家都很不爽他一直在臉書幹譙他
所以如果他要月薪制
那就是24000/30*3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02:10:05
算日薪我接受啊,但你直接/31*2跟當初面試講的好像不太一樣?
百貨專櫃也是找時間吃飯啊~但客人一直來還要包貨整單,我們有時間吃飯?就算我們自
願對客人負責不吃飯,這一小時的薪水是不是應該補?
接受你當初就應該講。
我沒有要求要一整個月份的計薪方式,我不是有跟你說要算日薪我也ok,請你照面試時算
法?
洋得意xD
你這個指控好奇怪,想表達什麼啦?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16:04:50
但之後我連續兩天問你有沒有辦法過去辦,你也都沒有回我信耶
我住的社區訊號很差斷線了而已你也可以自己腦補xD
分鐘我沒有打算跟你計較。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19:50:59
沒想到開始工作後,老闆竟然會自己幫我們打休息卡及下班卡!忙到沒時間吃飯也是自己
的事,那一小時不會補給我們也不計薪;更看到同事加班三個小時都在外面接待客人,回
到辦公室才發現早已被老闆打了下班卡,完全沒有加班費。
總之各種誇張行徑讓我去了兩天就決定辭職。
我1/10到職,並在面試時跟他說這個月只能做到1/21,她說好,那就用日薪算,薪水算法
就用24000+(1000全勤)/31-9(見紅就休,但扣除新年的連休天數),還用計算機實際按給
我看。
我上班是1/10到職上班、1/11有事請假、1/12上班、1/13排休(排班全部都是老闆排的)、
1/14提辭職
她幫我排的班表大致都是做三休一這樣
之後離職跟她算薪水,她一直堅持這樣算:
24000元/31天*2天
這樣算下來時薪只有90幾塊…
但這樣整個跟面試時講的不一樣阿!但契約上也沒寫第一個月的薪水約定、我面試時也沒
錄音,完全沒有證據…但如果照勞基法算的話
月薪制應該是:
24000/30(不管大小月都除以30)*3(排休也計薪)
或是她如果堅持照日薪制:(應該要本來那樣算比較合理吧)
24000/(31-9)*2
或者再不濟也要有基本時薪$133吧?
但她堅持她那個算法是打1999問到沒問題的,但我問對勞工、勞基法有基本認識的朋友都
說她那樣算很奇怪,想po上來問問各位在職場上打滾很久的前輩,她這樣算真的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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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tkatuu (110.28.15.102), 01/27/2017 12:17:55
推 timxdada: 盲點就在於月薪制是休假也給薪,日薪制則無,月薪算法01/27 12:25
→ timxdada: 是(24K/31)X3,日薪算法則時薪不得低於133,=(133X8)X201/27 12:25
→ timxdada: 所以老闆不用說用日薪算給你,卻是用月薪的公式去代入X01/27 12:28
→ timxdada: 2天的薪水,此外,月薪制換算時薪確實是會低於基本工時01/27 12:28
→ timxdada: “時薪”,所以你要爭取的是日薪的最低基本時薪(133X8)01/27 12:28
→ timxdada: 一日 01/27 12:28
推 timxdada: 抱歉剛沒看仔細,你如果1/14提離職當天也有上班,就是01/27 12:32
→ timxdada: 做10,12,14,(13休)月薪要算4天薪資,日薪則只有3天01/27 12:32
謝謝t大的仔細講解,我14沒上班,所以實際上班兩天+她幫我排休1天,所以月薪制是*3 ,日薪制*2
他那樣直接除以31就是想凹成月薪制的時薪,但又不承認他排給我的假日,跟我說我自己
說21開始休到月底,如果他幫我排休的也要算,那不就假比正職多~我整個很無言,那就
直接甘願點算日薪給我阿八嘎!!!
推 edcs: 直接檢舉他01/27 12:53
他的種種行徑真的讓我很想跟前員工們一起檢舉他,無奈跟前員工們都還很不熟xD 但大家都很不爽他一直在臉書幹譙他
→ asiu: 勞工局調解01/27 14:06
的確打算直接走勞資爭議調解,謝謝 推 a2468000: 所以你14號有上班嗎?有的話就是24000/30*401/27 14:09
沒有上班 所以如果他要月薪制
那就是24000/30*3
推 psx: 管他怎麼算,不爽就檢舉阿01/27 15:13
謝謝,我會去做調解,如果其他前員工也想檢舉的話我們會一起檢舉的 推 kaki0919: 連小錢都計較的公司...換一家吧01/27 16:14
連一個小時吃飯時間都要凹,所以我兩天就離職了…離職後沒想到薪水也算得這麼不乾脆 推 PTTcrazy: 先說一下公司大名,大家好抵制跟檢舉他01/27 18:14
sal** * 之後如果真的鬧得不愉快,我絕對會鬧大檢舉他讓他紅的…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02:10:05
→ SallyQ: 這位小姐!!要不要說說你的上班狀況?你是幾號來上班?第二天 01/28 14:37
→ SallyQ: 就爬不起來無法上班曠職,第四天早上凌晨4點多提辭職 01/28 14:37
→ SallyQ: 一月份公定假日13日,你1/10報到,要求1/20開始放過年01/28 14:38
→ SallyQ: 這樣不算日薪難道算整個月薪水? 你提離職也請回公司辦離職 01/28 14:39
以上是事實沒錯 算日薪我接受啊,但你直接/31*2跟當初面試講的好像不太一樣?
→ SallyQ: 跟公司約定三次來公司當場打勞工局電話討論薪資發放, 01/28 14:40
→ SallyQ: 屢屢爽約!!01/28 14:40
抱歉喔我不是每天無所事事忙你這件事就夠了耶,也不是沒有提早跟你講 → SallyQ: 1/11你所謂的有事請假,有依照請假手續嗎?沒有,一封電郵 01/28 14:41
→ SallyQ: 但離職後須結清薪資,原本公司多次以電郵、電話通知01/28 14:42
→ SallyQ: 你不到其實應該事先提早告知,而不是讓大家等你01/28 14:43
→ SallyQ: 你自己摸摸良心,薪資是你找我算?笑話! 一封電郵就說離職01/28 14:49
→ SallyQ: 是我主動攜善算薪資給你看,01/28 14:50
→ SallyQ: 是我主動試算薪資給你看,你提出有問題,我就打電話問199901/28 14:51
當然是等你算…難道薪水都是自己在領薪水前跟老闆說老闆這個月要給我多少哦這樣嗎@@ → SallyQ: 1999都有電話錄音,都可以查證01/28 14:51
→ SallyQ: 我們公司根本不加班,所有人用餐時間一小時沒有固定時間01/28 14:53
→ SallyQ: 自己看狀況就休息一小時,這是給大家方便,不然專櫃小姐01/28 14:53
→ SallyQ: 接客接到一半去打卡說我要休息了,請客人先回家? 01/28 14:53
我知道不加班啊,所以多做的都是做心酸的啊xD 百貨專櫃也是找時間吃飯啊~但客人一直來還要包貨整單,我們有時間吃飯?就算我們自
願對客人負責不吃飯,這一小時的薪水是不是應該補?
→ SallyQ: 不管你找你朋友是不是真的對勞基法熟悉,但公司跟你約三次01/28 14:56
→ SallyQ: "到公司辦離職當場打勞工局電話確認+告知薪轉帳號"很困難? 01/28 14:57
→ SallyQ: 屢屢爽約、避不見面, 01/28 14:57
前兩次我的確都是臨時有事,第三次一開始就有跟你說不確定能到。 → SallyQ: 然後再上來PTT抱怨公司不給錢。請問這是誰的問題?01/28 14:58
→ SallyQ: 1/10才來報到的人,要求1/20開始連放12天年假,再加上平日01/28 14:59
→ SallyQ: 不能連續工作六天而有排休,這樣你1月份休假日比其他同事01/28 15:00
→ SallyQ: 多,要求領整整一個月份的計薪方式,這樣是合理?01/28 15:01
我已經跟老家排好行程、車票也都買好了才去面試,也在面試時跟你講明了。如果你不能 接受你當初就應該講。
我沒有要求要一整個月份的計薪方式,我不是有跟你說要算日薪我也ok,請你照面試時算
法?
→ SallyQ: 1/10就職,1/11曠職,1/12排休,1/13上班,1/14離職未上班 01/28 15:01
我有請假歐~ → SallyQ: 你根本做一休一,勞基法一例一休要連上5天班才有休假跟咧01/28 15:02
我也不意外台灣90%雇主都覺得符合勞基法就好,給自己的標準都是最低的還可以如此洋 洋得意xD
你這個指控好奇怪,想表達什麼啦?
→ SallyQ: 工作未滿5天計薪方式有疑問,也說了來辦離職時提交薪轉戶 01/28 15:03
→ SallyQ: 並且當場打勞工局電話詢問,是誰爽約避不見面?01/28 15:03
我沒有刻意避不見面喔,並不是每個人都閒閒沒事每天等著處理你這件事就好了好嗎? → SallyQ: 1/16約定來算薪水,爽約未到01/28 15:04
→ SallyQ: 隔天亦未出現,周六早上11點也未出現,只在快10點時發電郵 01/28 15:05
→ SallyQ: 說"可能來不及",連一通電話也沒有! 01/28 15:05
→ SallyQ: "離職後沒想到薪水也算得這麼不乾脆"=>三次爽約避不見面01/28 15:08
→ SallyQ: 的勞工,說這句話對嗎?01/28 15:09
一直講我爽約我也是醉了,我已經提早跟你說我沒辦法到了!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16:04:50
→ SallyQ: 1/16不來你有提早說? 請拿出證據。1/21無法前來,你有說? 01/28 16:39
16我查了一下信件的確沒有說,這點我很抱歉 但之後我連續兩天問你有沒有辦法過去辦,你也都沒有回我信耶
→ SallyQ: 吃飯休息時間你可以自行衡量你的工作狀態,難不成我要盯著01/28 16:39
→ SallyQ: 所有人幾點吃飯?況且你才來兩天,也沒讓你到前台接待客人 01/28 16:40
那我幾點吃飯就是幾點休息,為什麼是我在外面忙的時候,你在裡面擅自幫我打休息卡? → SallyQ: 只有你的時間是時間,別人的時間都不是時間?01/28 16:40
→ SallyQ: 前兩次還只是給你日期+猛個時段過後都可以來,並非特定 01/28 16:41
→ SallyQ: 指一定要幾點到不可。01/28 16:41
呃 你要不要再確認一下? → SallyQ: 如果你有加班請拿出證據,且加班需要向主管報備簽核 01/28 16:42
→ SallyQ: 你有想公司提加班嗎?沒有!然後上來說公司苛待你01/28 16:42
我沒有說加班的是我阿,可以看清楚文章嗎xD → SallyQ: 你的提早是時間快到的一小時前寫電郵,有電話告知嗎? 01/28 17:03
→ SallyQ: 公司通知你辦理離職,是電話+電郵通知 01/28 17:04
只有21那次有電話喔 → SallyQ: 特助打電話跟你約時間,你還掛特助電話01/28 17:05
這兩天相處下來我覺得特助是好人,他也不過是個幫你傳話的傳聲筒,我掛他電話幹嘛? 我住的社區訊號很差斷線了而已你也可以自己腦補xD
→ SallyQ: 我也不意外台灣90%雇主都覺得符合勞基法就好=>不然呢?01/28 17:06
→ SallyQ: 你現在不是口口聲聲要比照勞基法?讓你過來一起打電話給勞 01/28 17:06
→ SallyQ: 工局詢問薪資計算方式,你卻是多次推託、避不見面01/28 17:06
你是覺得我很有錢能夠不用上班、閒閒沒事每天忙你這邊的事情就可以了嗎@@ → SallyQ: 你提出離職後,公司試算給你薪資,你有提過你加班嗎? 01/28 17:07
→ SallyQ: 我都不知道你哪時候加班了?莫名其妙就被說沒給加班費 01/28 17:08
你真的沒看清楚文章欸…我是說我看到的情形就是同事加班沒有加班費,我多做的大概20 分鐘我沒有打算跟你計較。
※ 編輯: kitkatuu (39.12.7.130), 01/28/2017 19:50:59
推 s0993569: 1天工時8hr嗎@@? 01/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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