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僱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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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我朋友。

我朋友十幾天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
公司規定的離職流程是在線上一步一步完成,各單位核准後完成程序發給離職證明。
但我朋友的申請程序目前卡關在小主管處。小主管不點核可鍵,
其他單位就無法看見申請人的案子,更不可能越過小主管逕行核准。

同時我朋友想在離職前將本年度所有應休而未休的特休假一次請完,
該公司的請假系統也是採用線上申請制,
假單也如同離職申請書一樣是被堵在同一位小主管處,該名小主管不點核可鍵,
假單就不會跑到中主管、大主管處,也不會被公司人事登錄進系統了。

經過我在google上反覆爬文分析之後,我告訴朋友說 :
如果因為假單遲遲未被核可,我朋友又在那些日子按照原計畫休假去,
會變成"連續曠職三日",最糟糕的狀況是公司可以因此"解雇"我朋友,
於是我朋友會從"自願離職"狀態變成"非"自願離職。
可以拿著非自願離職證明去申請失業給付。
所以被解雇反而對他較有利。

(因為他未來要自行創業,所以離職證明上到底寫了甚麼其實是無關緊要的)

我這樣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還是因為被解雇、被開除者,雖然都是屬於"非自願離職",
但是不能請領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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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6-16
不對 不要妄想
Sarah avatarSarah2018-06-20
無故曠職造成事業單位損失 是會被提告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6-24
已宣告離職的話 請保留告知證明 信件 或是存證信函
Linda avatarLinda2018-06-24
不過那也要能舉證損失吧?
Yedda avatarYedda2018-06-29
勞基法18條。另外你文章一堆贅字 很容易誤導你自己思考
Hedy avatarHedy2018-07-03
勞基法18條說的是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Linda avatarLinda2018-07-06
不管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解雇,當然都不能請求資遣費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7-08
可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的失業給付申請呢?
Dora avatarDora2018-07-12
已提出休假申請但未被核准,也算是無故曠職嗎?有爭議
Hazel avatarHazel2018-07-15
曠職跟非自願離職不同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7-15
開除跟裁員 不同
Jacob avatarJacob2018-07-19
就業保險法第11條 有問題問當地就業服務站
Elma avatarElma2018-07-20
因勞基12被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的人
Irma avatarIrma2018-07-24
不符合就業保險法11-3的要點
Dora avatarDora2018-07-28
自然就不能請任何補助,而且被勞基12開除的人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7-28
不叫非自願離職
不要亂教你朋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7-28
卡在小主管,就去問他本人為什麼不核,還是太忙忘了
教人故意曠職被開除這種事,百年難得一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8-01
印象中曠職被開除不算非志願範圍..
Linda avatarLinda2018-08-05
真的要領的話必須要有公司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Erin avatarErin2018-08-09
法令在那,還有一堆人會覺得有問題真的很妙...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8-10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明文規定「特別休假日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8-13
期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排定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8-15
誰跟你說一定要核你假,未核假不來不是曠職是什麼?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8-15
不要亂教好嗎?
Annie avatarAnnie2018-08-20
要離職了還想這麼多...離職的流程應該要注意舉證責任
也就是之後你要如何證明你合法的提出了離職的流程而
無過失 就算公司內規規定怎樣怎樣的也可能是他們規定
爽的 還是要回歸勞基法的規定 請假流程亦同 只是程度
上會比較沒有離職來的這麼嚴重 有問題就打去縣市政府
的勞工局問吧 不在台北市還是可以打台北市的勞工局
非自願離職才有事業補助 資遣是公司有狀況的特定狀態
自願離職就是沒有上述兩者的部分 給你參考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8-24
樓上,他不是自願離職啊,他是要故意被開除也...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8-26
我以為他是提離職XD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8-31
前面都對,最後無故曠職三日是合法解僱,與非自願離職不
同,前者是你朋友可歸責,後者是公司可歸責,可以說是光
譜兩端,你混淆的結果會有點可怕
Ethan avatarEthan2018-09-02
簡單來說 你要擺爛好歹也去公司打卡
Lucy avatarLucy2018-09-03
以為晾在家裡就可以等被資遣拿錢 別傻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9-08
可以去勞工局 失業有錢領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9-11
你怎麼會google成這樣?? 開除跟資遣都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