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是否算定期契約的提前離職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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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目前是一間公司的員工,從今年五月初簽約到十月底,,職稱是某部門的助理,目前已經跟主管在八月中提了想在九月初離職,主管希望他做完九月,想請問各位這樣的合約算是定期契約嗎?滿三個月了,是不是可以10天前提離職就好,我有查了一下,他工作內容應該不算是非繼續性工作,就一般助理,我不敢確定,他可以以此跟主管要求在他希望的時間離職嗎?還有合約內並無提前離職要賠償金,麻煩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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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8-31
基本上,你有提前說要離職,公司就要讓你離開的,無法擋的
Lucy avatarLucy2021-09-01
應該是不用賠錢的 除非公司花大錢培育你 或是有你的必
要性 但是助理不太可能吧
Poppy avatarPoppy2021-09-03
合約沒有寫賠償的話有差嗎?就照你想要的時間走就好啦
,還是想走又不想被別人說沒有契約精神?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9-04
預告完 主管要他留下來幫忙 可以拒絕他的吧
Mary avatarMary2021-09-05
快點閃吧我之前幫完1個月 公司又問能不能再幫一個月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9-05
@taipoo 錢奴都被資遣
36歲沒工作靠爸媽養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9-06
為什麼無時無刻都看的到taipoo跟celtics1997兩個人在打
情罵俏啊?
Irma avatarIrma2021-09-05
我是@taipoo錢奴天子的丞相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9-06
勞基法是特別法,特別法位階高於民法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9-05
所以應該以勞基法的離職預告為主